“住楼房也能像住四合院一样方便舒适。”不知道的人,也许会问这又是哪个楼盘做的售楼广告,其实这里说的正是天通苑。不少一楼住户都有两个门,后门是个用栅栏围成的院子,或种菜或养宠物。本报曾于今年4月报道了一些小区业主在小区内私搭乱建、非法占地的情况,近日,天通苑的业主又向记者反映了该小区业主“圈地”的情况。记者调查后发现,私自向外扩充自家“花园”在天通苑东二区很普遍,而物业则表示无执法权,很无奈。
现场:多占地只为能种地
走进东二区22号楼前,记者见到一位老人正在一块约40平方米的“园子”里浇水,而这块“园子”正是从公用绿地上圈出来的,里面种有蔷薇、月季等各种花卉,还有一些蔬菜。而在另一处用栅栏围起的“园子”,不仅种了韭菜、小葱等蔬菜,树下还拴着一条狗。
记者走访中发现,该小区里私占绿地种地种菜的现象较为普遍,一些低层居民将房前屋后的绿地用木材、铁栅栏、竹子或蔷薇等圈了起来,在被圈起的范围内绿草不见了,取而代之的是香椿树及各种花卉、蔬菜。
一位领着孙子的老大爷说:“没人管的,都随便弄,本来住一楼的业主就分到了自家楼下的一块土地,现在既然没人管,好多人就多占出一块地,自己种点东西。”
业主:这样对我们不公平
“因为他们私占绿地,一部分公摊面积已经私有化,我们还是按照原有的面积交物业费和供暖费,这样对我们这些高楼层的业主实在是不公平。”一位住三楼的王先生对记者说。
另一部分业主则表示,由于小区里的绿地看上去本来很整齐的,可是各自种菜就变得很乱,很多土地都裸露在外面,破坏了小区的整体美观。
物业:我们不能强制拆除
该小区物业的一位负责人无奈地说,“私扩公共绿地为自家花园,肯定是违法的,由于小区的老年人较多,闲了种种花、种种草,我们也曾多次和业主们协调解决,但居民们认为没有影响到他人,坚决不拆除栅栏,改善效果甚微。而且我们不是执法人员,也不能强制拆除。”
据了解,前段时间在城管的配合下,物业管理部门曾强制拆除了几家违法的栅栏。他们表示,还将在近期向业主们联合发起诉讼,通过法律进一步规范业主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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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占绿地要承担法律责任
《物业管理条例》第五章物业的使用与维护第五十条规定:擅自改变物业管理区域内按照规划建设的公用建筑和共用设施用途的;擅自占用、挖掘物业管理区域内道路、场地,损害业主共同利益的;擅自利用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经营的,都将承担法律责任。个人有以上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并处1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陈燕 胡海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