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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只收钱不解决纠纷?装修管理费到底该不该收
2007年05月18日 15:48 来源:广州日报

  现在,当住户、租户进行装修时,几乎全部的物业管理机构都要收取一些费用。这些费用总体看来分为两种类型,一是可以退还的,二是不退还的。要退还的部分,主要是装修押金,而不退的费用部分,则往往被称为装修管理费。那么这些不菲的“装修管理费”到底该不该交?

  目前并无明确规定

  装修押金和装修管理往往都没有一个数额标准,不同的小区、不同的物业管理公司标准差别不小,就是同一个小区、同样的物业管理机构,如果业主跑去交涉,也能出现很大的不同。

  这主要是因为,目前对于装修管理费等并没有一个明确的规定,所以各家物业管理机构就根据自己的情况来制定标准,互相之间差别就很大,随意性也比较大。正是因为这样,很多业主有意见,不少人认为,既然没有规定,物业管理公司就不能收这钱。还有些人认为,这些费用随意性大,所以对这钱的使用等情况表示不信任。每个小区恐怕都有业主与物业管理公司之间因为这些问题而发生争吵的现象。

  在实际的装修过程中,确实有不少的装修工人在进行装修时,不考虑他人生活的方便、安全,也不顾及对建筑物、设施设备的保护,野蛮施工,随意抛掷垃圾,在不恰当的时间、地点进行施工等等,引起了其他业主的极大不满。目前而言,这些问题光靠说服、斥责是没有多大用处的。

  事先,由装修公司、装修队伍向物业管理机构提供一笔装修押金,如果在装修过程中出现损坏物业、破坏物业设施设备等、给其他人造成生命、健康、财产方面的损失等情形时,从这笔押金中支付。如果装修过程一切平安,没有出现上述情形,物业管理机构将把收取的押金奉还。应该说,这是一个比较好的监督、控制、补救的好方法。

  物业只收钱不解决纠纷?

  而装修管理费则引起了业主普遍的不满,物业管理公司普遍认为,装修时,他们要对装修工人、装修材料、装修行为进行管理、监督,而这些工作当然会有人力、物力开支。这些工作应当是正常的物业管理工作以外的增加量,所以这些开支不能在物业管理费中列支,而要额外单独收取。

  由于物业管理公司与业主间是平等的民事主体,他们之间存在着服务合同关系。物业管理公司提供服务,业主支付物业管理费。如果物业管理公司提供了额外的服务,并被业主接受,那么物业管理公司就有理由要求相应的对价。反之,如果并没有额外的服务,就不可巧立名目收费。

  装修如果只是在业主屋里与世隔绝地进行,也没有进行管理的必要,因此当装修行为可能会对整个物业、相邻部位、其他业主造成损失时才需要物业管理公司进行管理。但实际上,很多纠纷恰恰在于物业管理的只收钱不负责任,许多物业管理公司收取了装修管理费,但在装修工作中出现了对物业的损坏,他们并没有起到什么作用,而是都推到装修公司、工人身上。

  前期物业管理合同很重要

  装修管理费是否收,首先要看物业管理公司与业主委员会之间的物业服务合同或者与开发商签订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中是否已经包含了装修管理行为的约定,广东陈梁永钜律师事务所何律师告诉记者,如果有,那么收取装修管理费用明显是不合理的,因为业主已经交纳了管理费用。

  如果没有,那么先简单地认为其是一种合同外的额外服务,那么是应该可以收取费用的。作为额外服务,同时装修管理费收取标准也应该由双方约定,并符合东莞市物价部门的有关规定,而不是物业管理公司说收多少钱就收多少钱。(汪绍文 张玉云)

 
编辑:王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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