几十万元买套房子,物业管理方面可不能马虎。昨天,郑州市房管局公示了《郑州市物业管理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办法》),公开向社会各界征求修改意见。您可以登录郑州房地产网(www.zzfdc.gov.cn)查看全文。5月10日前,反馈、修改意见可发送电子邮件至zzfdcwy@126.com。
物业招标,打破“父子关系”
目前,开发商和物业公司一般都是“父子关系”,导致物业纠纷绝大部分和开发商遗留问题有关。《办法》规定,开发商应与物业管理分离,新开发的小区,开发商应通过招标的方式,选聘具有相应资质的物业管理企业实施前期物业管理。5万平方米以上(含5万平方米)的住宅项目和1万平方米以上(含1万平方米)的非住宅项目,应该公开招标;3万平方米以上(含3万平方米)5万平方米以下的住宅项目,应当公开招标或邀请招标;3万平方米以下的住宅项目和1万平方米以下的非住宅项目,可以通过公开、邀请或协议招标的方式。
业主大会是招标人
《办法》规定,招标人为开发商、业主或业主大会,未成立业主大会的,开发商或业主是招标人。已成立业主大会的小区选聘物业管理企业时,招标前应召开业主大会会议,确定招标方式、委托管理的内容及具体的有关标准。
公开招标时,招标人应在报纸或郑州房地产信息网等媒介上发布招标公告;邀请招标的,应向至少5个物业管理企业发出招标邀请书,并在郑州房地产信息网上发布邀请招标公告。公开招标或邀请招标的投标时间截止时,投标人多于5家的,要进行资格预审;预审后合格的投标人仍多于5家的,可采取抽签方式确定5家投标人。
通过招投标方式选聘物业管理企业的,新建商品房应在正式售房30日前完成,预售商品房应在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前完成。
物业投标需“三级”以上
物业管理企业水平高低不同,《办法》对参加招投标企业的资质进行了限定,按照规定,只有具有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的物业管理企业,才能参加郑州市的物业管理公开招标投标。
物业管理企业投标时,要按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尽量详细完整,内容应包括管理服务理念、目标及承诺;服务项目、质量标准及检查方法;各主要工作环节运行程序;人员配备情况,包括该物业管理项目负责人和主要管理人员的岗位资格、技术职称证书及工作简历,该项目所设岗位及人数等;物业管理的有关制度;前期物业管理项目,应说明前期介入的时间、方式、人员、费用报价等情况。
中标结果向业主公开
《办法》规定,郑州市房管局应成立物业管理招投标办公室,并建立全市物业管理招标投标专家库名册。评标由招标人代表和有关物业管理评标专家组成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对同一招标项目只能作出一种评标结果。有异议时,按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表决,确定评标结果。
按照规定,评标委员会应对各投标企业的资质等级、管理业绩、经营状况、财务状况、标书编制、报价等以百分制逐项记分,综合评定,按照得分从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招标人应确定排序在前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招标人和中标人双方应签订物业服务合同。前期物业管理项目招投标,招标人应当自确定中标人之日起15日内,向相应的物业管理主管部门备案。
招标人为业主大会,应将中标结果在物业管理区域内明显位置向全体业主公布。
私定物业要受处罚
开发商不通过招投标,就确定小区物业管理企业,或者未经批准擅自采用协议方式选聘物业管理企业的,郑州市房管局将依法予以处罚。
招投标结束后,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如果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有关规定的,有权向招标人提出异议,或者向房管部门投诉。
此外,郑州市房管局还将统一印制《郑州市物业管理项目招标备案表》、《郑州市物业管理项目协议招标备案申请表》等,供小区物业招投标使用。(王献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