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停车费的收益究竟归业主还是物业公司?不满物业公司每月“截留”2万元停车费的白云区乐得花园业主委员会为避免冗长的诉讼程序,特意选择快捷的提请仲裁方式,要求收回物业管理权。物业公司却诉诸法院,称“撤销物管合同、交回物业管理权”不属于仲裁范围。昨日,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审此案。
业委会聘用新物管
据业委会方面介绍,小区刚建起来的时候,一直都有停水、停电现象,电梯有时也不“灵光”。2002年,原物业管理公司突然被更换,在没有任何公告说明的情况下,小区内挂出“广州市宾发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的牌子并更换了收费公章,从此,乐得花园的物业管理权在大部分业主不知情的情况下交给了宾发公司。可换了物管公司,情况也并没有好转。
2005年2月,乐得花园业主委员会正式成立。2006年4月,业主们开始招标公开选聘新物管公司,业主认为,只有自己选聘的才能放心。业委会负责人之一叶春生说,正当业委会满心期望招聘新物业公司时,宾发物管的人不断来业委会的会议室捣乱,最后,业委会不得不在外面的一家酒楼才把招聘工作顺利完成。
2006年6月,业委会新聘的物业公司进驻了。“但没想到,宾发物管带了数十人像电视剧里那样,穿着黑西服,把我们新聘的物管的牌子拆了,保安也被打伤了。”一位业主这样描述。事情闹大了,居委会介入调解,2006年10月16日,双方坐下来谈,并签订了一份《乐得花园物业管理委托合同》。“尽管签了合同,但宾发公司的服务仍然没有任何改观,小区无论从清洁卫生到治安都搞得乌烟瘴气,有天晚上甚至接连有10户人家被盗,”有业主反映。
尤其让业主们“窝火”的是,小区停车收益的归属问题。
此外,《合同》中约定,“小区公共配套设施、公共场地的经营除去双方确认的管理、维护保养费用后,收入归全体业主”,并约定,小区内收取的停车费,除去双方维护、管理费后,收益也归全体业主。但实际上,每月大概2万元左右的停车费却全进了物业公司的腰包。
业委会要求物管撤出小区
2006年12月2日和2007年1月8日,业委会两次发函要求宾发公司履行合同,交出“停车费”的收益。2007年2月15日,业委会第三次发函,干脆要求宾发公司交出物管权离开小区,但宾发公司均置之不理。(毕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