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女士深夜回家,在小区地下车库被两个歹徒连车带人劫到南京,费尽心机才死里逃生。昨天,潘女士坐在办公室里说起此事仍惊魂未定。被劫事件发生后,物业部门一直认为此事与他们没关系。潘女士却认为,如果不是小区安全措施有漏洞,犯罪嫌疑人怎会有可趁之机?交涉几个月没有结果后,她起诉至浦东新区法院,要求赔偿各类经济损失近7万元。
6分钟人车被劫
潘女士住在浦东的高档小区。事发当天深夜11时,她开车回家,把车停在地下车库86号车位。车库里没人,潘女士有点害怕,疾步走向前往地面必经的一道门。“进门时感应灯没亮,周围漆黑,我闪过一个念头,有坏人藏在里面怎么办?”念头刚闪过,背后突然伸出一只手,一把掐住她脖子,恶狠狠地说:“不许叫,叫了捅死你。”歹徒将潘女士拖进车库角落里,搜走车钥匙和手机。其中一个人用塑料胶带封住了她的手脚和嘴巴,还有一个人去开她的车。潘女士被扔进自己车的后备箱,她的包也扔了进来,不一会车驶出了小区。
“门禁系统记录显示,这辆车进小区是深夜11时,歹徒开车出小区是11时06分,6分钟里换了一个男人开车,保安怎么一点没警觉。”潘女士是做生意的,平时备有两个手机。她蹭掉嘴上的胶带,咬开手上的胶带,取出另一个手机报警。可能是她太激动了,说话声音太大,拨通电话没说几句话,车子突然停下来,歹徒打开后备箱一把抢走了她的手机。
冷静周旋侥幸脱身
车重新行驶,潘女士死命踢后备箱,折腾许久后绝望了。“我皮夹里放着三四千元,身边有一万元,包里还有不少银行卡。”潘女士将一万元和几张资金多的银行卡塞进角落,才松了口气,迷迷糊糊地睡着了。
不知过了多久,后备箱再次打开。歹徒打醒她:“怎么没动静了?”潘女士冷静地说:“我累了。”她说:“你们只是求财,我身边的钱都可以拿走,只要不伤害我。”歹徒说:“我们不想杀你,可你已经报警了,总得留点时间让我们逃。”在潘女士巧妙周旋之下,歹徒将潘女士挪进车子后座,双方继续“谈判”。这时,潘女士瞥了一眼窗外,路上标志显示已在沪宁高速公路。歹徒逼她说出银行卡密码,又拿出几瓶白酒,一个歹徒捏住潘女士的嘴巴,硬灌了3瓶白酒。潘女士边喝边吐,不一会就不省人事。
第二天上午9时,潘女士睁开眼睛发现身在一个旅馆。“记不得在二楼还是三楼,当时还醉着。我顺着楼梯爬到大街上,央求别人报了警。”原来,歹徒早上6时将潘女士送到南京的一家旅馆,借口去吃早饭,开着潘女士的车扬长而去。当天,家人和上海警方赶到南京,将潘女士接回了家。时隔几个月之后,车在广州找到了,但案件仍未侦破。
去地下车库成了心病
“现在我还开着那辆被劫过的车,但再也不敢去地下车库了。”潘女士说她的胆子很大,深夜二三点钟回家也不怕,可现在只敢把车停在小区地面上。“有一天,地面上的车停满了,不得不停到地下车库。我开车进入地下车库后不敢打开车门,一下子就哭了。”潘女士说,她只能将车开回小区大门口,请保安陪同回家。
物业部门此后表示,车库是小区的一部分,物业已在车库出入口安排了管理人员,在小区大门配备了监控录像,根据潘女士与房产公司签订的前期物业管理合同,该合同的各项指标都已达标,说明物业部门已履行了法律义务,不存在任何过错。“潘女士被绑架完全属于偶然事件,具有不可预见性,而且已超出物业管理的控制范围。”物业表示,他们不是这次绑架案的赔偿义务人,真正的赔偿义务人应该是犯罪嫌疑人。
可潘女士始终有疑问:“如果地下车库的照明设施没有坏,犯罪嫌疑人就没有藏身的条件;如果车库里的监控录像正常工作,就能拍摄到犯罪嫌疑人的照片;如果物业部门做好陌生人员来访登记,就能给警方提供破案线索。”目前,潘女士还在等待法院的判决。(毛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