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开工建设的144栋违法别墅,拆除85栋,没收59栋,责令退还建设别墅区范围内非法占用的集体土地4.7亩。”昨天,市国土资源局会同有关部门公布了对青龙湖镇青龙头村的违法建设别墅项目非法占地的查处结果,并对建设、施工单位及其负责人进行了罚款等。
据了解,房山区青龙头村村民委员会、经济联合社与北京金地雅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合作,在未办理任何立项、规划、用地、建设审批手续的情况下,于2006年3月至9月中旬期间,实际占用土地326.12亩,其中耕地127.39亩,开工建设144栋各类建筑物,包括对外销售的双拼别墅128栋、农民回迁多拼别墅10栋、农民自主经营用房4栋、社区综合楼1栋、污水处理用房1栋以及配套道路等。经查,该建设项目还存在涉嫌伪造设计单位公章和财务印章。有7家单位(含个人)参与该项目违法建设、施工和监理。金地雅公司还涉嫌登记时注册资本全额虚报的行为。
为此,经市政府第151次市长办公会审定,特作出处理,对上述144栋违法别墅,拆除85栋,没收59栋,责令退还建设别墅区范围内非法占用崇各庄村集体土地4.7亩;对6家建设、施工单位(含个人)及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进行罚款,并没收非法所得,对1家监理单位进行通报批评。目前,市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处已对违法设计单位进行立案调查,并羁押了3名相关负责人;吊销金地雅公司营业执照。此外,市监察局还将对调查确定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进行处理。(刘春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