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排水管误接通气管,楼上翟先生装修失误,导致楼下华先生家里“水漫金山”。近日,南汇区法院一审判决翟先生赔偿华先生经济损失1.1248万元,并负担案件受理费、检测费、评估费共计6460元。
翟先生与华先生是上下楼邻居,华先生住402室,翟先生居住502室。2006年翟先生装修房屋时,将阁楼改建为卫生间和厨房,并将废水排入三根立管的中间一根,即通气管中,废水在排放过程中渗漏至楼下华先生家中,造成华先生家地板等装修物损坏。
华先生表示,正因为翟先生将浴缸下水管直接接入通气管内,水渗漏到自己家中,使家中地板等装修物损坏。故要求翟先生赔偿财产损失1.1248万元,并承担其他费用6460元。翟先生则辩称,三根管道按图纸均是排水管,其阁楼的废水是排入排水管内。华先生家中发生渗水,也是房屋本身问题,与其无关,不愿意赔偿。
双方协商未果,华先生诉至法院。法院审理中,经有关部门检测:翟先生擅自将阁楼改建为卫生间和厨房,并将废水接入通气管中,废水通过卫生间的通气管与废水管连接间隙渗漏至402室,造成华先生室内地板翘曲变形等损坏。因此,法院最终判决华先生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富心振 田苗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