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凰城二期一套售价近300万元的精装住房墙面凹凸不平还有裂缝,业主郑先生拒绝收房,并将开发商北京华润曙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告上法庭,要求返工重新装修。朝阳法院一审判决华润公司对鉴定有质量问题的部分进行维修。业主郑先生不服提起上诉,理由是没有鉴定的部分也有质量问题,要求开发商一同维修。近日,北京市二中院开庭审理了此案。
业主收房发现墙面不平
郑先生购买的房屋位于三元桥,属于凤凰城二期,房屋建设面积共242.89平方米。按照2005年3月每平方米12314元价格计算,总价款299万余元。
郑先生说,合同约定,房屋为精装修。但验收房屋时,他发现客厅、卧室的墙面和顶面都存在不同程度的凹凸不平现象,粉刷得极其粗糙。要求开发商按照样板间品质重装遭拒后,郑先生起诉到法院。
案件开庭时,华润公司代理人坚持郑先生的房屋符合装修要求。朝阳法院酒仙桥法庭委托国家建筑工程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对房屋的装修进行了鉴定以作为审判依据。质检中心对房屋进行了抽检。
鉴定结论确认房屋存在卧室的一面墙墙面不垂直,有裂缝;卫生间墙面砖空鼓、松动,粘贴偏差大等问题,并认为上述问题明显不符合《建筑装修装饰工程质量验收规范》。
法院为此一审判令开发商华润曙光公司“对鉴定结论确定的有质量问题以及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房间顶棚予以维修。”鉴定所花费的2.5万元双方平摊。
质检中心采取抽检遭质疑
一审判决后,郑先生提起上诉。代理人贾清林律师说,房屋被鉴定有质量问题,鉴定费理应由华润曙光公司承担。同时,质检中心采取抽检的方法也遭到质疑。贾清林说,抽检结论只能说明检测部分有问题,而没有检测的部分是否有质量问题?房屋整体是否有质量问题?鉴定结论不完整。
贾清林还认为,法院判决开发商只对检测的有问题的部分进行维修,其他有质量问题的部分不在维修范围内,“郑先生不能住着一半好一半坏的房子吧?”贾清林申请二审法院予以改判,全面维修房屋。
据悉,北京市二中院已于近期开庭审理了此案,但还未作出判决。(陈俊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