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小区,与某公园零距离”、“某公园,您的私家花园”……这些都是人们耳熟能详的都市楼盘广告语。若是有人追问一句:既然是公园,凭什么就成了私家花园?不知开发商们会如何作答?
一段时期以来,不少公共绿地成为房地产开发商手上的一张牌,成为高档楼盘的最大卖点。开发商并没有为公共绿地建设投资,却可以靠公共绿地抬高房价获取巨额利润,使公众享受公共资源的权利受到影响。周边楼宇建起来后,住在公园附近的居民舒服了,但公园的景致被破坏了,城市的绿化系统受损了,公园有限的自然气息被周边楼宇里的“人气”冲淡了……
公园不“公”,市民啧有烦言。
高楼林立
公园变成绿色盆地,应有生态效应难发挥
3月25日,周日,上海浦东世纪公园人流如织。
丁先生带着10岁的儿子在公园拍照。“家在金桥,打车到这里要20元钱,所以一般也就是假日来转转。”丁先生指指公园周边的住宅楼,羡慕地说,“住在这附近,上了年纪的人,30元办张月票,天天都能来溜达。”
放眼望去,公园周围是高高低低、风格不一的住宅楼。只是由于公园占地面积颇大,游人并不觉得特别异常。
“市中心一些面积较小的公园绿地,要是被这么多高楼包围,感觉就没这么好啦!”上海市绿化管理局副局长崔丽萍说,“最典型的就是黄浦区的蓬莱公园,面积也就4公顷左右,周边却有六七幢高层建筑,进入公园就会感到很压抑,视线也不通透,大部分地方照不到阳光,公园就像一个绿色盆地。”
崔丽萍说,像蓬莱公园这种情况,在城市的公共绿地中已经比较普遍。上世纪90年代以来,上海的城市建设快速推进,在城市公共绿地周围,高层建筑密度、体量不断增加,公园周边楼宇中的人固然“近水楼台先得绿”,但公园的景观、光照、空气质量等也受到影响,公园应有的生态效应难以充分发挥。
“别说像蓬莱公园这样地处市中心的公共绿地,就连地处市中心边缘的上海动物园和上海植物园,也难免被‘水泥森林’包围。”崔丽萍说。更有甚者,像郊区嘉定南翔镇的古猗园,这是一座有400多年历史的古典园林建筑,在它旁边3米不到的地方,就建有多层住宅,而且其风格与古猗园迥异。
“一些住在动物园旁边的居民经常投诉,说动物园的气味飘到家里来了。但是,毕竟是先有动物园后有住宅小区,居民小区本来就不应该建在离动物园这么近的地方!”崔丽萍笑言。
依法规范
《上海市绿化条例》向公园“不公”现象开刀
上海市新近通过的《上海市绿化条例》中,有一条引人关注的规定:公共绿地周边新建建设项目,应当与绿地的景观相协调,并不得影响植物的正常生长。
该《条例》同时指出,规划管理部门在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时,应当会同同级绿化管理部门在公园绿地周边划定一定范围的控制区。控制区内禁止建设超过规定高度的建筑物、构建物。
上海一直非常重视城市公共绿地的建设和管理,建于上世纪90年代末的广场公园就是最具代表性的一个大手笔。该公园占地22公顷,是上海市中心面积最大的公共绿地,市政府、博物馆、大剧院、音乐厅等都近在咫尺,若是拿来用于商业开发,获利或许是个天文数字,但是,建设绿地带来的城市环境效益的提升,却不是用金钱可以衡量的。
不过,上海绿化覆盖率与其他一些国际大都市相比还不算高,公共绿地的面积以将近2000万人口相除,就显得相当有限,必须让公共绿地惠及更多的市民,以发挥最大的公共效益。
上海市绿化局政策法规处何桂琴介绍,《上海市绿化条例》今年5月1日正式施行后,绿化、规划等部门还将共同研究制定具体的管理办法,比如,公园周边多少米内为控制区,公园周边建筑的高度、密度以及由近及远的梯度应该如何设计才比较合理,建筑的风格、色彩等也应与公园协调,等等。
双赢模式
探索在城市发展和公众利益间找到最佳平衡点
当然,城市绿地公园的周边,不是不能盖楼,也不是不能住人,尤其是像上海这样的大城市,本来就人多地少,在中心城区,更是寸土寸金,提高土地综合使用效率是当务之急。关键是,怎样在提高土地使用效率的同时,能够让公共绿地发挥最大的社会效益。换言之,就是要在城市发展和公众利益之间找到最佳平衡点。
“城市应该为公众服务,这是政府的选择,政府不能帮开发商赚钱,而置公众利益于不顾。”中国科学院院士、同济大学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教授郑时龄说,“公园周边可以建住宅,但开发商应该付出一定成本,不能光是开发商得益,城市和公众却得不到什么好处。”
上海已在共建绿地方面做出探索。崔丽萍介绍,在上海中心城区著名的休闲步行街“新天地”旁边,有一个“太平桥绿地”,占地约4公顷,它采取的就是一种共赢模式,即由市政府、区政府和开发商共同出资建设,绿地周边由开发商开发,开发商对绿地建设有贡献,绿地也能对周边地块开发产生效益。
据了解,城市公共绿地建设,主要的投入在于动拆迁。以广场公园为例,当时的建设成本在13000元/平方米左右,而真正用于绿化的成本只有600元/平方米左右,绝大部分用于动拆迁。目前,上海市区的公共绿地建设以区级政府投入为主,市政府给予一定的补贴资金。因此,有必要探索一种多元投入的运作模式,使各方利益与公众利益得以兼顾。
“太平桥绿地的建设模式值得肯定。”同济大学景观学系主任刘滨谊教授认为。他说,公园,顾名思义,其性质应该是公共的,而不应当为周边少数居民独享。从这个意义上看,公园的周围,应尽可能建一些公共场所,而不是高档建筑。他说,现在有一个概念叫“RBD”,也就是“娱乐商业中心区”,在公园周围,应该尽可能规划建设这样的公共场所,提高公共绿地的服务效率。(汪晓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