伴随着二手房交易市场的持续升温,一些投机取巧分子也瞄准了其中的商机,打起了歪脑筋。日前,本报接到了苏州市民毕女士的投诉,称去年她就中了一家黑中介的“圈套”,导致一套价值40多万元的房子就这样拱手让给了别人,实在心有不甘。据了解,除毕女士之外,“中套”这家黑中介的还有其他几名受害者,涉及总金额达200万元。中介老板也在完成最后一笔交易后,带着所有的房款转瞬“拂袖而去”,而他的“不辞而别”,给别人留下的是争吵,是愤怒,更多的是悔恨的泪……
神秘电话让她喜出望外
毕女士告诉记者,去年被黑中介骗走的一套47万元的房子,最终只拿到1万元现金不说,房子甚至还过户到了其他人的名下,变成了别人的个人房产。由于心里一直惦记着这房子,2007年这个年也没能过好。日前,她向记者详细讲述了事情的整个经过。
2006年10月底,她突然接到一个通神秘的电话,对方自称是位于高新区一家名为“颢妃”的房产买卖代理机构,并告之她一个天大的喜讯,说现在有一位浙江买家正有意购买她打算出让的近100平米的房子,让她亲自来中介公司一趟,商量具体事宜。挂完电话的毕女士虽然有些顾虑,但一听说有人要买自己的房子,还是决定跑这一趟。“这家公司地处高新区商业集中地段,装修体面,员工也有10来个。另外,招牌上还特别注明了‘全国连锁’,谁会想到这样一家貌似正规的房产代理机构,竟是骗子公司啊!我在两家房产中介挂过卖房信息,后来才想到,电话很可能是因为这样被泄露的。”对此,毕女士是欲哭无泪。
紧接着,第二天“颢妃”的老板翁总就兴冲冲地领着买家去看了毕女士的房子,买家对房子特别满意,一口答应以47万元出让价成交。但对方只肯支付1万元现金作为定金,并承诺剩下的46万元要等银行落实贷款以后,交于中介,再由中介转交给她。
见毕女士心存疑虑,翁总又拿出了公司注册资金100万元的文件,要她委以信任。急于出手的毕女士心想有中介做担保,就签订了一份叫做《房屋买卖中介服务补充协议》。协议中第2条要求,乙方需在签订协议3日内支付中介方首付款17万元。11月底,声称首付款已到“颢妃”的翁总,与买卖双方一同前往房产交易中心办理了房产过户手续。“签订协议以后,翁总一直催我去办过户手续,说交易中心的人很忙,不早点去办就要拖很长一段时间。他还叫我放十万个心,说房款一到,就会叫我连同首付和贷款一起去取。”毕女士回忆道。
200多万元资金被人套牢
房子自打过户到别人名下后,狡猾的骗子就玩起了他的拖延战术。毕女士开始每天跑去“颢妃”催款,而翁总每回都以房款未到为由来打发她。随着时间的推移,越发不安的毕女士只好自我安慰起来:“也许真是对方贷款出现问题,需要时间。又或许自认倒霉遇上了骗子,但房子既然已经给了别人,又是通过中介的,反正找中介要钱就对了。”
自从办理完过户手续后,那个浙江人就再没露过面,电话联络也几乎很少,全凭中介从中搭桥。预感情况不妙的毕女士,便开始不断地拨打买家的电话,希望能从另一头了解到房款迟迟落实不了的真实原因。然而,买家的电话不是不通,就是无人接听。12月1日,“颢妃”的翁总索性一并取走公司账户里的所有存款逃之夭夭了,这时的毕女士才如梦初醒。12月5日,毕女士向警方报了案。警方在调查中发现,同一时间,翁总在杭州开办的分公司也只剩下了空壳子。而此人的身份证系伪造,真名根本不姓翁,是从杭州监狱刑满释放后,于2006年10月中旬才在苏州开办的这家“颢妃”房产中介公司,而这家公司并未取得营业执照,属于“黑中介”。据调查,在毕女士之后,也有其他几名顾客不幸相继“中套”,共计被骗总数达到200多万元,其中最大一笔超过了100万元。
据“颢妃”副经理徐先生称,他也是这起诈骗案的受害人之一。他告诉记者,他是老板从人才市场招来,担任公司置业顾问的,副经理只是挂名,实际上是负责广告宣传、洽谈业务等相关工作。作为老板手下的员工,对老板的真实身份自是无从查证,况且也没有去核实的必要。“我们这边的员工替老板白干了一个多月,一分钱工资都没拿到。没想到,老板连自己的员工都骗!”徐先生忿忿不平道:“他原本是让另一名员工购买客户那套100万元的房子,因为手续办不下来,他就提议让我先买,说买下来后,再以6500元/月的租金租给他。想想自己又不吃亏,就确定成交了。依照程序,我把房款存进了自己公司的账户,谁知老板会卷了钱就跑啊?虽然房子已经在我名下,但卖方以为我串通老板吞了钱,要和我打官司,我现在是百口莫辩啊。”
实行资金监管才是关键
现在,二手房交易总量正以一个快速增长趋势发展着,二手房服务市场成为上升行业已是不争之事。在二手房交易过程中,交易数额越庞大,监管和安全问题就越突出。今年1月份,建设部与中国人民银行联合发布的《关于加强房地产经纪管理规范交易结算资金账户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为解决房地产经纪机构挪用交易资金问题,要建立存量房交易结算资金管理制度。应当发展交易保证机构,专门从事交易资金监管。买房款必须存入交易专用账户,交由交易保证机构监管,交易完成后转给卖方。交易保证机构不得从事经纪业务。《通知》明确,根据存量房交易结算资金管理制度,存量房交易结算资金独立于房地产经纪机构或交易保证机构的固有财产及其管理的其他财产,也不属于房地产经纪机构或交易保证机构的负债,其所有权属于交易当事人。
由此,各地要求设立“交易资金监管机构”的呼声四起。针对苏州市场上频频出现的二手房中介投诉,尤其是中介设套“吃差价”、挪用客户资金、“卷款逃跑”等事件,苏州市房管局也予以了高度重视。市场管理科宋科长表示,依据《通知》,考虑到苏州市场上确实面临的问题,交易资金监管新政策有望今年下半年出台,有关部门在做进一步出台细则细化和完善该政策工作。届时,中介“代收代付房款”的现象将一律禁止。
据悉,北京市房地产交易中心日前推出了买卖双方、中介、银行四方见面的交易资金监管新尝试;在天津,目前由中信银行体系在做一个代监管的产品,有一个代收代付系统,如果经纪公司把这个用好是不可能出问题的。至于苏州,将采纳何种监管模式,有关人士表示,目前暂无定论,但可以肯定的是,新模式将依据本地的实际情况,交出一份合理的解决方案。
“中介危机”敲响警钟
近年来,房地产经纪市场极不规范、消费者对房地产经纪业普遍持怀疑态度的形势下,不法中介恶性骗钱事件进一步加深了“中介危机”。苏州公大律师事务所的刘志发律师认为,房产中介公司卷走客户资金触犯了刑法,涉嫌诈骗与非法侵占他人财物。与此同时,他还认为,利润空间过大,运营成本过低驱使不少人甘愿冒被查处的风险,无证或无照从事房产黑中介业务,而政府监管不力是造成目前“黑中介”屡禁不止的重要原因。
这类事件不仅应该引起业主和客户的充分警惕,而且也给房地产中介机构和有关政府管理部门敲响了警钟。当然,对违约违规中介的惩戒机制未能真正建立,也是造成“黑中介”猖獗的原因。刘律师说,如今办个正规的企业或者商务咨询公司,都有捷径,更别说黑中介。而且,相对分散的管理,极易造成相关职能部门各自为战,不利于聚力打击,所以为职能部门监管加大了难度。“黑中介”一旦有利可图,就不惜铤而走险,现有的处罚手段和办法在他们面前往往显得软弱乏力。
一位业内人士在接受采访时指出,面对“黑中介”,正规中介也因其本身没有权力、没有资格去监管市场,找不出更好的办法,只能以旁敲侧击的形式来加以提醒。规范中介市场更重要的是,政府有关职能部门应加大管理力度,比如从提高“房屋银行”业务操作门槛、对中介公司做到全程监控、严格取缔非法中介等方面来严密防范“黑中介”。(应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