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家的别墅竟然有两个房产证,而且开发商还拿着另外那个房产证贷了款。通州区枫露皇苑的业主夏女士近日凑齐了厚厚一摞材料第二次来到通州公安分局经侦队报案。
一套房竟有俩房本
夏女士1997年在通州区枫露皇苑小区以全款购买了一栋别墅,当年就拿到了房产证。记者在房产本上看到,发证日期为1997年3月13日。常年做生意的夏女士在去年底资金周转不开,因此她想到要将自己的别墅做抵押贷款。夏女士说,2006年10月24日她就开始着手贷款事宜,但是她没想到意外的事情发生了。
夏女士回忆说,2006年11月28日,海淀分局的一名警察和农村商业银行的一名工作人员来到枫露皇苑小区,一进来他们就碰到了夏女士并问道:“大姐,跟你调查个事情,你们这儿的开发商抵押了十八户人家的房本并贷款,现在他们还不上贷款了,银行给我们报案了,我们来这调查调查。”无巧不成书,警察所说的十八户竟然包括夏女士,听到这里,夏女士急了:“房产证在我这里,开发商怎么会有房产证呢,又怎么能贷成款呢?”
事情到此越来越糟,果真,夏女士和一中介公司到通州区建委办理抵押贷款时被驳回,理由就是夏女士所在小区的开发商——五龙新村房地产开发公司已经贷款在前。
经侦队介入调查
今年2月2日,夏女士来到了通州公安分局经侦队报案。但是由于当时所带资料不全被劝回。近日,经过整整一个月的时间,夏女士凑齐了资料再次来到经侦队。这次夏女士还专门带来了通州建委开具的证明,证明显示夏女士的房产已被五龙新村房地产开发公司做抵押贷款,因此不能给她做抵押登记。
经侦队表示,由于夏女士不是直接受害人,因此她提供的材料只能作为线索来甄别,还不能明确表示立案与否。经过一天的等待,最终经侦队给夏女士出具了“北京市公安局接受案件回执单”。
开发商说是建委搞错了
在夏女士报案期间,开发商一位负责人一直在电话中央求:“别报案了,我们会给你解决的,见面谈谈吧。”然而此要求遭到夏女士的拒绝。
此前,记者致电五龙新村房地产开发公司,一位自称姓张的女负责人一上来就表示,整个事情就是一场小误会,都是因为建委给搞错了,并说:“当时比较乱,没有弄清楚。”她还向记者强调,夏女士所说当时抵押了18户是不准确的,只有两三户出现这种情况。该负责人还称,这里面都是比较专业的东西,夏女士不太理解,所以情绪比较激动,不过他们公司会处理好的。
通州区建委来回踢皮球
两个房本是怎么开出的?带着这个问题,记者拨打了通州区建委的电话,然而建委下属的各个部门都没有答复。当时给夏女士开证明的权属科杨科长表示,证不是他发的,这个事情只能问办公室。办公室人员则表示要问开发办,开发办又将电话转到了建委信访办。信访办人员态度稍好,建议记者向建委下属房地产交易中心办公室询问。该办公室人员称,现任领导刚刚到岗,而前任领导又外出开会,所以一切只能等前任领导回来再说。直到记者发稿时止,都没有接到通州建委方面的回复。
今天上午,夏女士告诉记者:“我这两天就到检察院反映建委的事情,另外我还要请律师起诉。”(于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