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方回应:北京“商业廉租房”原是子虚乌有——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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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官方回应:北京“商业廉租房”原是子虚乌有
2009年04月09日 17:14 来源:民主与法制时报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北京首批示范‘商业廉租房’,震撼低价入市。”有别于一般的房地产广告,近日,朝阳区三间房的唐慧公寓“创造性”地打起了“商业廉租房”的旗号。

  “政府‘廉租房’什么时候能用于商业开发了?”记者探访发现,开发商所称“商业廉租房”即为政府开发的投资性租赁公寓实为子虚乌有,北京市建委房屋市场管理处表示,此蓄意偷换政策概念之举,属违规操作。

  -开发商广告

  主打“商业廉租房”

  “北京首批示范‘商业廉租房’,30平方米户型,朝阳路地铁沿线8万元/套,震撼低价入市。”3月22日,一条房地产短信广告引起了耿先生的注意。“商业廉租房”这一名词耿先生第一次听说,“政府‘廉租房’什么时候能用于商业开发了?”

  对于耿先生的疑问,该“商业廉租房”所在的唐慧公寓销售人员王先生解释:“目前,廉租房的需求太大,靠政府有限的资金实在满足不了。所以,现在政府出地,给一定的补贴,由开发商建廉租房小区,就叫作‘商业廉租房’。”他还表示,去年2月就有媒体报道《公共租赁住房指导意见》将制定,旨在解决“夹心层”住房难的问题:政府或企业持有一部分房源,并将这些房屋以低于市场价的方式租给特定人群。“我们这么做是有政策依据的。”

  记者探访

  -“商业廉租房”

  无须申请可三用

  3月16日,记者以承租人身份来到位于朝阳区三间房定福庄小学附近的唐慧公寓,所谓的“商业廉租房”,目前乃是一个大工地。

  记者注意到,此“商业廉租房”均为三层板楼,外墙还未经粉刷,只有部分楼已完成了内部装修。据王姓销售员介绍,该公寓一期有7幢楼共300套“商业廉租房”,分别有30、40和60平方米复式三种类型,租期最长可达20年,一次性付款从8万元到10多万元不等,但不可买卖。

  王姓销售员说:“我们的承租对象主要针对那些既不符合保障性住房供应条件,又无力购买普通商品住房的‘夹心层’群体。”他解释,这是放宽条件的“廉租房”,目的是为满足更多低收入人群的住房需求。

  但记者发现,开发商虽打着解决“夹心层”住房难的旗号,但对承租人身份却没有任何限制。“商业廉租房最大的特色还在于它可商用。”王姓销售员接着向记者介绍,“因为这个项目的开发属于商业立项,承租人除了可以自己居住,还可以转租。”至于转租租金,他表示,只要价格不是高得离谱,开发商一概不过问。

  官方回应

  -开发商说法子虚乌有

  由于唐慧公寓开发商声称是由朝阳区三间房乡政府开发的投资性租赁公寓,记者为此咨询了三间房乡政府规划科。其科长回应,此举完全是开发商的自主行为,政府从未与其建立合作开发的关系。

  “我们所批的土地一般都是住宅立项,很少有商业性质的。”此后,记者又从唐慧公寓所在村委会获悉,开发商有可能只是租用了一处荒地,自主建房出租。

  记者就此事致电北京市建委房屋市场管理处,工作人员林女士表示,从未有“商业性质的廉租房”一说。(林子)

【编辑:杨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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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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