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广州3月19日电(记者 陈建)昨日传媒报道,建设部有关负责人称,将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对住房公积金贷款资金用途的监控,严禁住房公积金贷款用于非自住住房消费。广州市公积金管理中心有关人士接受采访时则表态,广州公积金贷款一向都用于自住住房。不过,据记者了解,要界定公积金贷款是否用于非自住住房消费,操作上难度相当大。
建设部负责人说,“根据部署,今年将着力强化对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和提取使用的管理,严禁住房公积金贷款用于非自住住房消费。相关单位将开展贷款风险排查,依法严肃查处违规违法使用住房公积金的行为。”
据了解,目前广州市住房公积金贷款个人最高额度为25万元,申请人为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最高额度为50万元。今后,根据住房公积金的归集情况和社会经济发展水平进行调整。
按照广州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抵押贷款审批流程,“申请人选择好要购买的楼房后,向银行提出申请并填写《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抵押贷款申请审批表》,提供符合条件的个人资料,交足首期房款,与银行签订借款合同、购买保险。其余工作由银行负责办理。”并没有专门圈定是属于“自住住房消费”才能提供住房公积金贷款。记者发现,在公积金管理中心官方网站上,有关《公积金个人住房抵押贷款业务指南》上,也只是特别明确:“在广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缴存住房公积金,不可以申请公积金贷款购买商铺。”
行内人士分析,从操作层面看,要界定公积金贷款是否用于非自住住房消费,难度相当大,除非申请人主动告知,不然的话、单位、公积金中心、甚至银行都无法准确掌握是否自住。加上目前住房公积金是不能通过银行自动转帐的方式将借款人缴存的公积金直接归还贷款本息,而只能采取先供款再办理支取方式。至于款项是否用于非自住住房消费,则更难追踪的。
况且,按照目前的规定,公积金贷款本息还清之后,还可以按照实施办法,重新申请公积金贷款。“公积金贷款的计算参与人,相应借款人的公积金贷款本息还清之后,计算参与人可以按照实施办法,申请公积金贷款。”那么,如果重新申请的公积金贷款是用于住房的升级换代,这就不应该作为“非自住住房消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