频 道: 首 页|新 闻|国 际|财 经|体 育|娱 乐|港 澳|台 湾|华 人|留 学 生|IT|教 育|健 康|汽 车
房 产|电 讯 稿|图片·论坛|图片网|华文教育|视 频|产经资讯|广 告|演 出|图片库|供 稿
涓浗鏂伴椈缃-404椤甸潰
■ 本页位置:首页新闻中心房产新闻
站内检索: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合作建房深圳首次取得突破 均价1500元/平方米

2006年12月25日 09:32

 

     自2004年底“合作建房”的概念在国内出现后,成为各界关注热点。上海、南京、成都、深圳、杭州、厦门、济南、郑州等多个城市,都有人跃跃欲试。 中新社发 马健 摄


版权声明:凡标注有“cnsphoto”字样的图片版权均属中国新闻网,未经书面授权,不得转载使用。

  中新网12月25日电 据《第一财经日报》报道,近日,深圳合作建房发起人林立人和深圳合作建房的6名代表,在深圳市土地房产交易中心以601万元拿下两栋宿舍楼,总共84套单身公寓,总建筑面积近3880平方米,每套房子为46平方米左右,总价7万元,折算后均价为1500元/平方米。

  这一价格,在深圳这个有着“房价涨幅冠军”之称的城市,引起了不小的轰动。“在相同位置、相同大小的房子总价可能在15万元左右。”合作建房的代表王先生表示。

  报道称,继温州个人合作建房成功拿地后,深圳合作建房的组织者们曾三次竞拍“中南大厦”均告失败,此次是他们首次取得突破。这两栋相邻的宿舍楼都位于深圳沙井街道办的金桥工业区。

  拍卖成功后,合作建房者们还有很多工作要做,比如这84套房产由于是按每层7套办理的房产证,共计只有12套房产证。拍卖后还需要进一步协商如何分户办理房产证的问题。“房产证是1992年1月到2042年的,50年产权,接下来大家要交房款,然后成立业主委员会。”林立人表示,由于房子是八成新,他们并未打算推倒重建,大家交完房款后是统一装修还是个别装修暂未决定。

  对于已经购得的房产如何进行物业管理也是一个考验。据参与制定物业管理方案的仁和律师事务所孟宪生律师介绍,此次取得的两栋房产将采取全新物业管理模式,即全体业主成立业主委员会,然后共同发起成立物业管理维护基金,基金由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控制,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聘请物业管理公司进行管理。

  由于参与者众多,合作建房的资金监管一直受外界质疑。对此,林立人表示:“我们还不是一个公司实体,现在的办公联络地点还在九九加一公司内,由于这次拍卖保证金只收了40万元,所以交由律师事务所监管。”

  对于下一步的计划,林立人表示,如果还有相同的楼盘产权拍卖,一定不会放过,另外也在考虑通过政府土地公开拍卖的途径拿地。之所以考虑合作拿地建房,他表示,首先是受到温州合作建房成功拿地消息的鼓舞,另外不久前深圳发展银行高层曾找到合作建房者,表示愿意深度介入合作建房,在符合银行流程机制的条件下提供贷款服务。

  不过,深圳的房地产业内人士并不看好林立人的合作建房模式。资深人士孟家庆表示,如果以合作建房的方式拿地,其土地综合成本会非常高,现在的行规是建筑建材公司为开发商垫资,合作建房者没有这个优势,另外专业化管理也是个问题。“7万一套房子,这在深圳会否引发很多职业炒家的进入,比如说我也通过合作建房买两套,反正成本低,然后再卖出去?”孟家庆说。

  对此,林立人不以为然,他说:“就算政府也没有办法监管是否是炒家,我们的申请表上会要求参与者提供是否首次置业,不欢迎投资者的进入,合作建房的首要原则是“非营利性”。而对于合作建房拿地综合成本高和专业化问题,林立人则表示,目前已有很多建筑公司主动找上门,来愿意为他们垫资,“我们目标清晰,不像开发商,拿一个亿就敢做10个亿的事”。同时,深圳的法律环境和土地出让政策都比较透明,这比温州的合作建房更具优势。

  林立人透露,目前已登记的有意参加合作建房的深圳市民有近千人,除了已有意向购买这两栋宿舍楼的81人外,剩下的900余人尚未有房。(毛瀚民)


 
编辑:解佳涛】
:::相 关 报 道:::
·经济观察:个人合作建房 对房地产暴利说“不”
·靠集资竞买方式难作为 个人合作建房沪难仿温州
·建设部等部委要求停止审批党政机关集资合作建房
·合作建房做起“南沙滩美梦” 拿地资金实力遭疑
·房价牛市中的消费者抵抗 合作建房:叫板开发商
 

涓浗鏂伴椈缃-404椤甸潰

  打印稿件
 
涓浗鏂伴椈缃-404椤甸潰
[每 日 更 新]
- 中国赴日留学人员人数累计达到九十万人
- 台"陆委会"副主委:江陈会对两岸关系具重要意义
- 大陆海协会副会长张铭清抵台湾 参加学术研讨会
- 国产新舟60支线飞机成功首航 飞行平稳噪音不大
- 阿利耶夫再次当选阿塞拜疆总统 得票率为88.73%
- 九名中国工人在苏丹遭绑架 大使馆启动应急机制
- 证监会:城商行等三类企业暂停上市的说法不准确
关于我们】-新闻中心 】- 供稿服务】-图片库服务】-【资源合作-【留言反馈】-【招聘信息】-【不良和违法信息举报
有奖新闻线索:(010)68315046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依法必究。

法律顾问:大地律师事务所 赵小鲁 方宇
[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京ICP备05004340号] 建议最佳浏览效果为1024*768分辨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