频 道: 首 页|新 闻|国 际|财 经|体 育|娱 乐|港 澳|台 湾|华 人|留 学 生| 科 教| 时 尚|汽 车
房 产|电 讯 稿|图 片|图 片 库|图 片 网|华文教育|视 频|供 稿|产经资讯|广 告|演 出
涓浗鏂伴椈缃-404椤甸潰
■ 本页位置:滚动新闻
站内检索: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联手华润不涉中粮 万科定向增发7亿股募集42亿

2006年07月18日 10:28

    2006年6月23日,G万科发布业绩预增公告称,经初步测算,预计2006年半年度净利润较2005年同期增长50%至60%。2005年中期,万科实现净利润7.95亿元,每股收益0.23元。 中新社发 井韦 摄


版权声明:凡标注有“cnsphoto”字样的图片版权均属中国新闻网,未经书面授权,不得转载使用。

  中新网7月18日电 G万科(000002.SZ)今日公告称,将向包括大股东华润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华润股份”)在内的机构投资者,定向增发不超过7亿股,募集不超过42亿元资金。

  公告并未涉及此前盛传的“王石将牵手中粮集团”,却表明万科将进一步捆绑华润集团,共同开发房地产。

  万科董事会办公室副主任谭华杰17日向《第一财经日报》表示:“房地产业的宏观调控给优势企业创造了良好契机,万科将通过各种合作方式,力争成为房地产业各种资源整合的合作者。”华润增持,不涉中粮

  17日一早,就有媒体披露G万科将向中粮集团定向增发,当天G万科A以“将披露重大事项”为由停牌。巧合的是,中粮集团旗下G中粮地(000031.SZ)也以类似理由停牌。上周G中粮地引领地产股反弹,一周内大涨30%,万科股价也上涨9.92%。这一切都让散户投资者相信,万科与中粮将有故事发生。

  但今天的G万科公告击碎了传言。公告称,万科董事会以全票通过了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议案,定向增发股份定价以公告日前20个交易日万科A收盘价的算术平均值为基础,即不低于每股5.67元。

  公告说,持有万科11.81%股份的第一大股东华润股份,将认购不少于1.1亿股。按照定向增发7亿股计算,华润股份通过本次认购将增持万科股份2.5%以上,使得持股比例达到14.3%。本次定向增发将在证监会核准之日起的6个月内择机发行。

  在本次定向增发的股份中,除华润股份认购的1.1亿股,还将有近5.9亿股供其他战略投资者接手。但公告并没有透露哪些机构将成为新股东。

  G中粮地今天的公告也证实,其昨日的停牌与G万科没有丝毫关系。G中粮地将携手中联重科(000157.SZ)开发长沙一房地产项目。

  联合证券研究员刘湘宁称,万科出台再融资方案应该是意料中的事,它基本上每隔2年就会在资本市场上有一次融资。另有研究员称,万科出台定向增发方案,不仅可让上市公司再融资,同时可以让华润股份以合适方式增持股份,保证股权架构的稳定。万科联手华润扩张

  华润股份今天在宣布增持G万科的同时,还宣布华润集团有限公司将和G万科在全国共同投资开发住宅房地产项目,合作模式主要是华润集团出地,万科出人、出钱。

  合作协议保证,如果只有双方合作,万科持有项目的权益将等于或大于50%;在多方参与合作的前提下,万科将为住宅项目权益的第一大权益持有人。合作项目中,万科负责具体经营管理,拥有项目经营管理的最终决定权,并可在项目销售收入中按3%的比例提取综合管理费用。

  长城证券研究所副所长向晖称,上述合作模式对万科来说可以回避土地政策风险,同时减少在土地上的资金投入,以便在宏观调控背景下得以加速发展。

  向晖认为,其实资本市场对于万科通过多种渠道来增加土地储备早有认识,万科声称今年要增加1000万平方米的土地储备,肯定不会单纯通过竞拍获得,合作是万科加快扩张的捷径。(匡志勇)

 
编辑:王菲】
:::相 关 报 道:::
·北京4月“地王”花落万科 地价一年上涨五成
·万科公布05年财报 地产巨头今年难现"百亿军团"
·万科集团收编北京国企 考虑开发廉租屋微利房
·万科3.89亿并购朝万房产 可获北京核心区域土地
·万科上海掌门人调往北京 全国战略或酝酿变局
 

涓浗鏂伴椈缃-404椤甸潰

  打印稿件
 
涓浗鏂伴椈缃-404椤甸潰
[每 日 更 新]
- 中国赴日留学人员人数累计达到九十万人
- 台"陆委会"副主委:江陈会对两岸关系具重要意义
- 大陆海协会副会长张铭清抵台湾 参加学术研讨会
- 国产新舟60支线飞机成功首航 飞行平稳噪音不大
- 阿利耶夫再次当选阿塞拜疆总统 得票率为88.73%
- 九名中国工人在苏丹遭绑架 大使馆启动应急机制
- 证监会:城商行等三类企业暂停上市的说法不准确
关于我们】-新闻中心 】- 供稿服务】-资源合作-【留言反馈】-【招聘信息】-【不良和违法信息举报
有奖新闻线索:(010)68315046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依法必究。

法律顾问:大地律师事务所 赵小鲁 方宇
[京ICP备05004340号] 建议最佳浏览效果为1024*768分辨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