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工程质量问题和交楼时间不符引发的开发商与部分业主的分歧,让曾经风光一时的全国首个限价房项目——保利西子湾在公开销售一年后再度成为焦点。昨日,广州市白云区法院开庭审理了西子湾业主状告开发商一案,双方在庭上就交楼标准及时间进行了激烈辩论,法院将择日宣判。
此番向开发商提出诉讼的西子湾业主总共有110户,另外有约60户提请仲裁。昨日,原告代理律师广东格林律师事务所张旭锋提出,开发商没有按照合同约定的交楼时间,即2008年12月15日取得合法的楼盘验收文件,同时房子还存在开裂、地板翘起等影响入住的质量问题。因此,原告认为,被告应当承担延迟交楼的违约责任以及对此作出赔付。
原告方提及的“楼盘验收文件”,主要是指《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下称《竣工验收备案表》)。根据广东省相关规定以及广东房地产行业的通行做法,商品房需要在获取当地建设部门出具的《竣工验收备案表》之后,才被认定验收合格、具备交楼条件。如果开发商无法提供上述材料,业主有权拒绝收楼,开发商还要承担违约交楼的责任。
不过,对于业主提出的“交楼时间违约”及赔偿的诉求,开发商认为,公司在2008年12月12日取得了一份白云区质量监督部门出具的“质量监督意见书”,该份材料足以作为楼盘达到交楼条件的依据。
同时,开发商的代理律师在庭上提交了一份有广州市白云区建设部门出具的《竣工验收备案表》,只是该份文件的发布日期为2008年12月30日,比双方约定的交楼时间晚了16天。
此外,业主方还强调,对西子湾的质量问题仍心存疑虑,因此其首要诉求是希望开发商整改,使项目能达到入住条件。有业主表示,去年第一次去收楼时,发现木地板上翘、水龙头生锈等问题较严重,且墙体开裂也引发对安全问题的担忧,因此拒绝收楼。
开发商对此指出,目前该项目已有600多业主收楼,部分业主提出的问题,属于保修范围之内,项目不存在严重质量问题。
由于双方各自在“符合交楼标准”的条件上各执一词,难以达成一致,最终裁定将交由法院判决。
位于广州金沙洲的西子湾,是全国首个公开发售的限价房,去年年初以一口价6500元/平方米正式对外销售,并引发抢购。当时首批843套房源吸引将近3790位购房者的申请,经过严格的抽签,有1400多位中签者获准选房,在开盘当日就有约700套房售出。该项目约定交楼时间为去年12月15日,因交楼引发的纷争也由去年年底开始暴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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