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廉租房无厕论引争议
据《羊城晚报》报道,经济学家茅于轼日前在中山大学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经济适用房既不公平又低效率,政府应多建廉租房。
他说,政府有责任让每个人拥有住房条件,但是没有满足每个人占有房产的欲望的义务。政府更应该建的是廉租房,而且这些廉租房还应该是没有厕所的,只有公共厕所,也只有这样的房子才能让有钱人不喜欢,不会想要去买。此言一出,引起极大争议。
-求是 廉租房关键不是配厕所
要论这位经济学家的出发点,我理解是为了防止有钱人以及非低收入者占便宜、搭便车,遗憾的是,如此办法无异于怕富人噎着,却让低收入者挨饿。
廉租房是解决低收入群体住房难的一种实物保障。所谓社会保障房,就是满足处于社会收入底层的人群实现最基本的生活需求,保障社会所有成员最起码的生活尊严。难道在一些人的眼中,廉租房只能承担“不夜宿街头”的功能?既然要帮助低收入者解决和改善住房问题,为什么要处处设障使绊?难道只有让他们不方便了,才能断了富人的“红眼病”?如果再把眼光放远点,10年后、20年后,这些不配厕所的廉租房还具不具备保障条件?如果再推倒重来,是不是一种瞎折腾?
“开宝马的”住经济适用房,收入高的侵占廉租房,这些问题的出现,根本原因不在于“房子配了厕所”,而在制度漏洞和执行过程某些人营私舞弊。这些问题,都可以通过改进措施,严格监管而解决。
且看在保障性住房方面已经有成熟经验并可供借鉴的香港地区。香港的“公屋”,全称“公共租住屋村”,也是一种社会保障房,始于上世纪50年代,最初确实也只有公共厕所和公共厨房。但随着生活条件提高,公屋居民的人均居住面积不仅从最初的2平方米增加到现在的12平方米,房屋也很快拥有独立厨卫浴设备,直至如今生活、社区及康乐设施齐备。随着社会的发展,公屋的发展也在同时向安居、舒适和便利不断迈进。而作为提供给低收入家庭的住房保障,公屋的申请和租住有严格的限制。申请公屋时,申请者须申报个人财产资料。租住公屋后,房屋署的职员会经常与住户接触。房屋署还专门成立“善用公屋资源小组”,落户巡查。倘若虚报资料,住户将面临3倍罚款和坐牢的惩罚。
虽然说廉租房建设尚没有落到“不配厕所”的地步,但不配公交、医疗等公共设施,不配学校等等“不方便”穷人入住确是事实。比如,广州市2007年在白云区金沙洲建设了一个大型新社区,包括廉租房、经济适用房、回迁房等。然而,由于地处偏僻,交通不便,公共设施不齐全,商业配套也不够完善,一些困难家庭在搬入新家之后,发现生活成本反而增加,生活更加困难,感叹“这样的廉租房住不起”,有的甚至主动放弃。这样的结局,显然不符合建设廉租房的初衷。
摘编自《工人日报》3月22日文/成露
-辨析 请善意理解茅氏无厕论
这番言论,无异于投石入水,要想不挨骂确实很难,凭什么穷人非得蹲公厕不可?退一步说,这个提议也难以实现茅老的初衷——限制有钱人侵占廉租房的现象。有钱人盯上廉租房,并非为了自己居住,而是转手或者出租牟利,只要这种房子还有市场,有利润,即使没有厨房,也难以遏制他们浑水摸鱼的冲动。
不过,给茅老的建议上纲上线,甚至一棍子打死也不公允。谁都希望居者有其屋,可这现实吗?廉租房作为政府用纳税人的钱兴建的福利房,考虑到普惠性及成本,在满足最基本的居住功能之外,牺牲一些设施或者条件也非不公平。世界各国都一样,政府提供的福利房,都不可能尽善尽美。廉租房不建独立厕所,会节约出更多的资源和空间,让更多人先住下来。
茅老的建议虽不可行,不过其动机还是良好的,应该肯定。多想一些好办法,来限制有钱人打廉租房的主意,尽可能使政府福利成为贫困阶层的雪中炭,而不是富人的锦上花,避免造成新的社会不公。
廉租房之所以存在用非其所的现象,可以说是政策执行不到位、相关官员渎职、透明不够、监督不力、处罚不严等原因造成的,如果这个“病灶”不铲除,头痛医头脚疼医脚是无济于事的。如果廉租房的供应全程公开(包括申请条件、申请者名单、得分、成功申请者名录等),供社会监督,认真对待举报,严肃查处、处罚以权谋私、假冒资格申请者,相信就可以大大降低非法之觊觎的动机。
新加坡政府的房屋政策可以说是非常成功的。为防止有人利用组屋(廉租屋)进行投机活动,新加坡政府至少出台了三种措施:第一,新的组屋在头5年内不得转售;第二,组屋的所有者不能将整套住房出租;第三,所有申请租住组屋的人都需要持有有效期内的新加坡工作许可或相关签证。与此同时,对炒房者课以重税(100%),使炒房者无利可图。可见,刚性制度加严格执法,才是解决问题的正途。
摘编自《羊城晚报》3月20日文/练洪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