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房者经济出现困难 杭州房贷“断供”案增多 ——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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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购房者经济出现困难 杭州房贷“断供”案增多
2009年03月12日 14:32 来源:钱江晚报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记者近日从杭州上城区和下城区人民法院获悉,房产因断供而被银行诉至法院的案件,今年开始出现猛增之势。据分析,购房者经济出现困难是断供的主因。

  “断供”案件明显增长

  下城区人民法院从2009年1月1日至今,已收到15件房产“断供”案件,占同期金融借款纠纷案件的21%左右。

  从2009年1月1日至今,上城区人民法院立案的,由房屋抵押或房屋按揭引起的金融借款纠纷案也高达21件,起诉人均要求以房产受偿为先。

  下城区人民法院民庭庭长张晓红表示,去年同期,该法院基本没有房产断供案件。今年开年至今,由于经济危机的影响开始显现,相比去年同期,“断供”案件有了明显增长。

  “断供”主因: 购房人经济出现困难

  上城区法院向记者提供了3例在今年2月最新立案的房产断供案。记者了解后得知,这3例案件都是由于当事人发生经济困难引起的断供。在电话采访的过程中,几位当事人对断供细节都不愿细说。

  三起案例中,最有名的当事人属绍兴江龙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陶寿龙。2007年7月,陶贷款966万元,购买了杭州国际商务中心的三套房子作为办公室,借款期限为60个月。2008年10月,这家公司因资金链断裂而倒闭。至2008年10月22日,陶某连续两期未归还借款,在银行发出还款通知后,也一直没有前来归还,银行今年起诉至法院。

  裘先生于2006年4月20日与银行签订贷款合同,购买青春坊一套50.9平方米的房子用于自住,购入价为61万元,并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官巷口支行借了36.6万元,这套房子则被抵押给银行。可是,从2008年10月起,裘先生就逾期还贷,至今尚未归还,尚欠5期。银行对裘先生提出起诉,要求他归还贷款本金约35万元及利息11800元,并请求法院判令银行对裘先生抵押的房子享受优先受偿权。

  电话中,裘先生显得情绪有些低落。他表示,自己“断供”的主要原因是收入紧张。以前他开了一个做内贸的小公司,遇到经济危机,货物销不出去,成本收不回来。“房贷还了快3年了,主要是由于经济出现困难,不然不会不还的,我会尽快想办法补上。”记者想进一步追问细节,可是裘先生匆匆挂断了电话。

  3类人容易断供

  浙联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戴和平表示,开年至今,已接到关于“断供”的咨询多达20例,主要有3类人:一类是企业主,尤其是做外贸生意的,经济形势不好,负债情况严重,资金链出现问题;二是在经济危机下,原本每月有固定收入的个人被裁失业,失去经济来源;三是家里的顶梁柱遭遇事故或发生家庭变故,其他家人无能力还供。

  记者采访一些承办了多起房贷“断供”案件的法官后获知,过去购房人拖欠银行贷款不还,主要原因是因为房屋质量存在缺陷,购房人会以不还贷款作为砝码要求开发商为其解决房屋质量问题。而今年出现的“断供”案件,更多的是因为贷款人个人经济发生困难拖欠银行房贷,而被银行告到法院。而涉案房产多为市中心200平方米以上的大户型,债务人大多经商。

  专家观点:因为房价下跌而“断供” 得不偿失

  今年以来,楼价继续下行。目前,许多在银行有着按揭贷款的消费者,开始盘算自己的房产会不会变为负资产。面对当前楼市走势未明的情况,究竟是该继续还贷等待楼市春天,还是应该放弃还贷,减少损失?

  采访中,无论是房地产专业律师还是银行界专家都认为,因房价下跌而决定“断供”得不偿失。

  深发展杭州分行个人贷款部主任杜志良认为,一旦有断供记录,该贷款人就无法再向银行申请到任何贷款。

  浙联律师事务所的陈钟律师也表示,他曾经碰到过由于房价下跌造成购房者想要“断供”的咨询,但他极力劝阻。他认为,断供可能会面临严重的法律后果:一是会严重影响个人信用,将来去银行办理贷款或其他金融业务就会被提高申请门槛和贷款成本;二是房子被低价拍卖、失去首付款和之前所还的月供、契税;三是还要偿还银行损失,如果银行将借款人的房产拍卖后仍不足以抵偿借款人的贷款余额,那么借款人必须偿还不足的那部分贷款。购房者还不如与银行协商适当合理地延长自己的还款期限;或通过转按揭把房子卖了,通过“割肉”把损失降到最低限度。

  21世纪不动产的研究测算表明,北京房价下跌45%才是断供的临界点。那么,杭州房价下跌多少才会出现大面积的断供潮?杜志良认为,每家银行对房贷的风险防范都有个压力测试值,而且是保密的。杭州目前房价下跌幅度还没有达到这一测试值。

  连续3个月没还款就算断供

  据律师介绍,根据目前的借款合同,连续3个月或者累计6个月没有按时还款,银行就会将购房者视作“断供”,并开始打电话给业主催款,之后还会发出《催款通知书》。那些在银行发出《催款通知书》后仍不还款的业主,或者无法和银行商议变更还款计划的业主,银行就会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解除按揭合同,判令业主偿还贷款本金、利息、罚息并承担诉讼费。判决生效后,业主不能偿付的,银行将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拍卖业主的房产,就此发生的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等将由业主承担。如果拍卖房产所得款项不足以清偿上述费用,银行或者承担担保责任的开发商还有权利继续向业主追讨尚未还清的款项,并可以向法院提出对业主其他财产进行强制执行。

【编辑:位宇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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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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