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众:兴奋之余关心如何落地
“对于我们来说,可真是个好消息。”6月18日,当记者告诉赵亮国家要建公共租赁房的消息后,他第一反应如此。闻听同样的消息,李福明的脸上也挂满了笑意。“太好了!早就想住便宜的房子了!”
不过,大家兴奋之余同时也有所担心。
“会不会依然是僧多粥少的局面?”赵亮坦言,按照现在所说的保障对象,符合条件的人很多,但毕竟国家的财力有限,一时间不可能大规模建设公共租赁房,而像他这样的新职工一年比一年多,什么时候能照顾到?
李福明则表示,他担心的是是否会对户籍进行限制。
更多的人担心,同样是保障性住房,经济适用房、廉租房所出现的“开宝马车入住”等怪象,以及违规出租、空置等问题,折射出部分城市在发展保障性住房过程中所存在的建设标准控制不严、分配不公、监管不力等种种问题,如何防止上述问题在公共租赁房身上重蹈覆辙?
公共租赁住房作为住房保障的一种新形式,能否合理确定建设标准和租金水平?能否公平分配?换言之,国家的这一意见将如何落地实施?我省又会有哪些细化要求?
省住建厅有关负责人表示,国家已经发布指导意见,明确发展公共租赁住房实行省级人民政府负总责、市县人民政府抓落实的责任制。省政府相关职能部门正在积极调研,要求各市在今年提出2010年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计划,并积极争取国家补助资金。
“目前还处于摸索阶段。”太原市房产管理局有关负责人表示,日前公示的《太原市2010-2020年保障性住房建设规划》中已经将公共租赁房列入规划目标,但具体涉及到在哪里建、建多大规模等问题,还有待于进一步协商确定。目前,国内的重庆、北京、厦门等城市已经开始建设公共租赁房,一些先进的做法值得借鉴。下一步省、市级政府也会出台相应的文件。相信最终颁布的规定会综合权衡各方面意见,采纳外地的一些好做法,真正将这项惠民措施做好。(记者 胡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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