卖家出尔反尔,这是近期不少购买经济适用房的人遭遇的情况。房主想要卖出更高的价钱,于是,找自己的茬儿质疑已经签好的购房合同。
由于卖家的反复无常,经适房买卖市场遇到了诚信危机。
突然反悔
欲毁约 拿政策说事儿
刚把房子卖出去,房主孙先生就后悔了。
2010年3月13日,他与魏女士签订《北京市存量房屋买卖合同》,将位于昌平区回龙观镇龙跃苑房屋一套卖给魏女士。
就在签订合同后,面对着“一天三涨”的房价,孙先生想把房子收回来。
由于魏女士不同意,孙先生到法院打起了官司。他说,2005年12月才拿到房屋的所有权证,距离双方交易时间还没有满5年。
“根据经适房未满5年不得上市交易的政策规定,我和魏女士签的合同应属无效合同。我请求法院确认我们签的房屋买卖合同无效。”孙先生说。
原本等着年底入住的魏女士被无端卷入官司,她显得很恼火。
“当初签购房合同的时候,孙先生卖的房屋是符合出售条件的。我们在合同中也明确地说明了,虽然签了买卖合同,但可以等到这套经济适用房满5年时间后再进行过户。”魏女士表示。
魏女士还说,孙先生的言而无信导致自己的购房计划泡汤。目前,她已经放弃了购买这套房屋的念头,她要求法院解除双方的购房合同,并要求孙先生赔偿自己的损失和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据审理这起案件的王磊法官表示,这样的案件,基本每天都在昌平法院回龙观法庭上演。
损失重大
买套房子多花了50万元
苗女士的遭遇与魏女士相似,但她目前考虑的是,是否将房主告上法庭。
就在去年底,苗女士准备购买位于天通苑的一套经适房。购房合同签订后不久,苗女士就交纳了10万元订金,但房主突然表示,房子不卖了,并在苗女士的催要下,将10万元订金返还。
“我想起诉他。”苗女士说,因为在购房合同中,当初约定了如果反悔,房主需要双倍返还订金。
在采访过程中,记者提醒苗女士说,打官司耗时耗力,如果没什么损失,索性就不要较真儿了。
“我怎么能没损失呢?”苗女士显得很委屈。她说,由于房主的言而无信,导致她再寻找新房源时,房价已经一涨再涨,后来她购买了一套面积差不多的经适房,多花了50万元。
美梦破灭
全家团聚计划推迟
30岁的张先生是一家电脑公司的技术经理,因为购买了一套经适房,他也被原房主告上了法庭,情况与魏女士的遭遇几乎一模一样。
参与互动(0) | 【编辑:林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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