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价上涨买家遭晃点 经适房主质疑已签好的合同 ——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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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房价上涨买家遭晃点 经适房主质疑已签好的合同
2010年06月18日 15:39 来源:法制晚报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卖家出尔反尔,这是近期不少购买经济适用房的人遭遇的情况。房主想要卖出更高的价钱,于是,找自己的茬儿质疑已经签好的购房合同。

  由于卖家的反复无常,经适房买卖市场遇到了诚信危机。

  突然反悔

  欲毁约 拿政策说事儿

  刚把房子卖出去,房主孙先生就后悔了。

  2010年3月13日,他与魏女士签订《北京市存量房屋买卖合同》,将位于昌平区回龙观镇龙跃苑房屋一套卖给魏女士。

  就在签订合同后,面对着“一天三涨”的房价,孙先生想把房子收回来。

  由于魏女士不同意,孙先生到法院打起了官司。他说,2005年12月才拿到房屋的所有权证,距离双方交易时间还没有满5年。

  “根据经适房未满5年不得上市交易的政策规定,我和魏女士签的合同应属无效合同。我请求法院确认我们签的房屋买卖合同无效。”孙先生说。

  原本等着年底入住的魏女士被无端卷入官司,她显得很恼火。

  “当初签购房合同的时候,孙先生卖的房屋是符合出售条件的。我们在合同中也明确地说明了,虽然签了买卖合同,但可以等到这套经济适用房满5年时间后再进行过户。”魏女士表示。

  魏女士还说,孙先生的言而无信导致自己的购房计划泡汤。目前,她已经放弃了购买这套房屋的念头,她要求法院解除双方的购房合同,并要求孙先生赔偿自己的损失和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据审理这起案件的王磊法官表示,这样的案件,基本每天都在昌平法院回龙观法庭上演。

  损失重大

  买套房子多花了50万元

  苗女士的遭遇与魏女士相似,但她目前考虑的是,是否将房主告上法庭。

  就在去年底,苗女士准备购买位于天通苑的一套经适房。购房合同签订后不久,苗女士就交纳了10万元订金,但房主突然表示,房子不卖了,并在苗女士的催要下,将10万元订金返还。

  “我想起诉他。”苗女士说,因为在购房合同中,当初约定了如果反悔,房主需要双倍返还订金。

  在采访过程中,记者提醒苗女士说,打官司耗时耗力,如果没什么损失,索性就不要较真儿了。

  “我怎么能没损失呢?”苗女士显得很委屈。她说,由于房主的言而无信,导致她再寻找新房源时,房价已经一涨再涨,后来她购买了一套面积差不多的经适房,多花了50万元。

  美梦破灭

  全家团聚计划推迟

  30岁的张先生是一家电脑公司的技术经理,因为购买了一套经适房,他也被原房主告上了法庭,情况与魏女士的遭遇几乎一模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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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林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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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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