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套房认定标准出台 购房人观望情绪可能会释放——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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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套房认定标准出台 购房人观望情绪可能会释放
2010年06月10日 15:22 来源:北京晚报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6月4日,住建部、中国人民银行、银监会三部委联合发出《关于规范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中第二套住房认定标准的通知》,使得本轮房地产新政策中最令人关注的“二套房”终于有了明确的说法。业内普遍认为,“二套房”认定细则落地后,无论是对银行二套房放贷审核还是对购房人来说都是非常有利的,市场交易量有望出现理性回归。

  政策核心

  根据住建部、中国人民银行、银监会三部委联合发出的《通知》,三种情况会被认定为二套房:

  1、借款人首次申请利用贷款购买住房,如在拟购房所在地房屋登记信息系统(含预售合同登记备案系统,下同)中其家庭已登记有一套(及以上)成套住房的;

  2、借款人已利用贷款购买过一套(及以上)住房,又申请贷款购买住房的;

  3、借款人通过查询征信记录、面测、面谈(必要时居访)等形式的尽责调查,确信借款人家庭已有一套(及以上)住房的。

  各方影响

  银行对二套房认定有章可循

  事实上,在二套房认定细则未出台前,各家银行已经根据本轮新政策调控的精神按照“认房又认贷”的标准来执行。据了解,从5月份下旬开始,各家银行已陆续拿到了住建部门房屋登记信息系统的“密钥”,开始通过“认房又认贷”的标准来认定二套房。二套房认定细则出台后,银行通过该系统认定借款人名下住房套数会更加精准。

  购房人观望情绪可能会释放

  在细则未明确之前,借款人因为对未来政策拿捏不准而出现短暂性购房观望情绪。二套房认定细则出台后,购房人的观望情绪可能会有所转机,购房人会本着自身实际需求该出手的出手,该贷款的贷款。

  部分外地人买房愿望可实现

  在二套房认定标准未出台前,银行对不能提供一年以上纳税或社保证明其一的外地购房人,不提供住房贷款发放,而此次政策虽然将这类人群贷款比照二套(或以上)住房政策执行,不过也可以让这部分人群实现买房愿望。

  据“伟嘉安捷”统计,在总的购房人群中,外地籍人群所占比重约为七到八成,而这七到八成中有10%至15%左右的外地购房人不能提供纳税或社保证明,该条政策对这部分人群来说可谓是“雨后甘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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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林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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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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