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内观点
下一步或严征土地增值税?
新闵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刘福元说,我国正尝试进行房地产税收方面的改革,尝试低税率严征管,把本来该征收的税收征上来。这或许是下一步房地产宏观调控的方向。
2010年初以来,河南、广西、上海、厦门等省市税务机关开始强化对房地产开发企业土地增值税的征管力度,强化的具体措施包括提高预征率、将核定征收改为查账征收,以及比以往更严格地要求企业在规定期限内进行土地增值税的清算。其中上海市地税局在今年1月份下发文件,对符合销售面积超过85%以上等条件的房地产开发项目,纳税人应在收到《土地增值税清算通知书》之日起90日内办理清算手续。
上海易居房地产研究院综合研究部部长杨红旭说,加强对房地产税收的征管,很有可能会成为下一步宏观调控的“重头戏”之一。
据他介绍,加强对土地增值税的清算,早在2007年初国税总局就曾经发过文,但由于地方税务部门执行上的原因,始终没能执行起来,税务部门按照1%~2%的预征土地增值税,导致部分应该清算的土地增值税偷逃。
他表示,如果上述税收清算政策得到执行,开发商的利润额会大大减少,现金流也将受到影响,但是能够对抑制囤地起到一部分作用,最重要的意义是完善了我国房地产开发税收管理制度,将会成为一项很重要的调控措施。
不过,他也承认,由于土地增值税的清算需要多个部门配合,具体执行会有难度,因此更适宜于针对那些捂盘、囤地现象严重的项目,有重点、有选择地进行土地清算。(记者 杨羚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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