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时需要考虑的一个问题是,保障要落实到何种程度,保障面如何界定?
吴海泳曾赴北京参加《住房保障法》的讨论,尽管草案尚未出台,但他透露,在北大法学院和深圳市分别设计的两个版本中,“都在探讨需要建立一个什么样的保障制度,资金制度的安排、保障对象的确立,都应该成为《住房保障法》的最重要内容。”
吴海泳说,租赁型的保障住房已经成为住房保障的主体。“原来主打经适房,但现在廉租房和公租房是未来更侧重的。”
“如果就业和收入稳定、房价市场稳定,还是租房合适。但现在大家的心理预期不稳定,比如1500元/月的租金价格,能不能让我租60年?”吴海泳对此也很是困惑。(记者 魏洪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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