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无声处听惊雷。从3月17日到4月16日,北京住宅供地市场沉寂了一个月。在3月17日之前,各方看到的是住宅供地市场酣战正浓、地王迭出;4月16日,看到的是住宅用地出让政策大动作。
住宅用地出让不再“价高者得”,北京将更多采用综合评标;一级资质房企拿地半年内不得超过40万平米;单宗商品住宅出让面积设置上限,热点地区住宅地块出让面积原则上控制在5公顷;北京将试点推出“限价中小套型普通商品房”,优先解决北京户籍或在北京工作及居住一定时间的非京籍人群的自住型、改善型需求,北京此举先于“新国十条”领衔打出房地产调控重量级组合拳一天时间。这一次北京住宅用地出让政策打出的也是“组合拳”。业内认为此举导致住宅地价跌几乎无悬念。
住宅用地新政剑指高地价、高房价
北京住宅供地“重磅”政策的出台,立刻吸引了各方关注的目光。“平抑地价”,在高策地产机构董事长李国平看来,这次土地新政目标明确。
单从土地市场看,新政出台前,国土资源部在3月22日明确要求,今年住房和保障性住房用地供应计划没有编制公布前,各地不得出让住房用地。在此之前一周内,3月15日,大望京1号地和海淀区东升乡地块连续刷新北京土地出让楼面价纪录,高温灼热了土地市场,引起舆论大哗。央企在这一轮拿地中的强劲表现,直接导致国资委3月18日发布非房地产主业央企退市令;各方对高地价的“声讨”,也迫使北京市暂停热点地区高价土地交易。于是,此番新政出台,在多位业内人士看来,正是有关部门经过一个月的酝酿,对此前高地价的对症下药。
国土资源部土地利用管理司司长廖永林在接受媒体采访时也谈到,北京此次提出更多采用综合评标的土地出让方式,指向是控制地价非理性上涨。
需要注意的是,北京住宅供地新政并不是孤立的,而是在更高层面调控部分城市房地产市场的背景下出台的。这从4月17日国务院《关于坚决遏制部分城市房价过快上涨的通知》,即“新国十条”中可见端倪。
“新国十条”提出,房价上涨过快的城市,要增加居住用地的供应总量。在坚持和完善土地招拍挂制度的同时,探索“综合评标”、“一次竞价”、“双向竞价”等出让方式,抑制居住用地出让价格非理性上涨。
由此可见,土地新政将不止出现在北京,而北京的土地新政也不光是指向地价,还是为了遏制房价过快上涨。
业内普遍看好土地政策效果
“土地新政必然降低地价,地王将绝迹。”新政刚一出台,在接受本报采访时,中国房地产经理人联盟秘书长陈云峰就表示看好土地新政效果。
中原地产华北区域董事总经理李文杰也对记者表示,“限价中小套型商品房”尝试“限房价、竞地价”的土地出让方式,限定的房价上限将写进土地出让合同是此次土地新政的一大亮点。这也使房企必然要考虑拿地成本,不会做赔本买卖,“类似以前有房企拿地口头承诺低房价,最后售价高出承诺价的事情将不会再出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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