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税首批实转试点 上海重庆可能性最大——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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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物业税首批实转试点 上海重庆可能性最大
2010年04月10日 10:13 来源:经济观察报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知情人士向本报透露,国内部分城市近期将被中央批准为物业税试点,其中上海、重庆两地可能性最大。

  来自央地的相关信息仍无法证实这一消息,但迹象表明——这一次“狼”真的要来了。

  沪渝前期准备

  本报就沪渝等地试点房产税的消息向财政部、住建部等中央部委求证,相关人士多称不知情。此前已多次传出物业税的相关消息,之后均被证实是政策“试应手”。

  关于推出时机尚不成熟、可能造成税源不公等争议,始终不绝于耳。但是,在房产市场经多轮调控仍未见成效的背景下,物业税这张政府手上“最后的王牌”,或终被亮出。

  4月7日,资本市场即有传言:住建部于前夜开会通过“物业税实转试点”。7日、8日,房地产板块皆领跌A股市场。

  随后有媒体报道:上海住房局牵头制定的物业税方案目前已经形成,不过,上海方面计划征收的是房产保有税。该媒体称,可能对存量房和增量房一并征收,但会从购房套数、户型大小等方面来区别自住需求与投资需求,其中自住需求可免交。

  8日傍晚,上海市住房局罕见地在当日就传闻作出回应:目前有关部门正在进行的研究是“完全正常的”,但具体征收要“经国家层面定,地方应贯彻执行好”。

  这一消息绝非空穴来风。据知情人士透露:早在今年初,上海市主要领导在内部会议上表态,年内一定要推出房产保有税,市住房局负责牵头设计前期方案。

  “房管部门做的方案,只可能是作为地方信息的梳理,给上级或财税部门作参考。”一位省级财税部门人士表示。如果地方对个人开征房产业税,还需通过国务院审批。

  与上海方案中“针对房产保有环节征税”不同,另一个被此猜想牵连的城市重庆,则已在全国两会期间高调宣布施行“特别房产消费税”的计划。

  3月24日,重庆市长黄奇帆在市人大常委会上称,重庆已上报国务院申请施行“特别房产消费税”等抑制高房价思路。

  不过,重庆地税局部门对诸如“房产消费税”、“物业税在重庆试点”的说法,均称“不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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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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