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解读
廖永林司长的新闻发言让我们对于和我们生活密不可分的房价调控有了更多的期盼。面对这次国土部出台的“刀刀见血”的《通知》,上海海易居房地产研究院综合研究部部长杨红旭有着自己的看法。
杨红旭:细则规定 按时间交钱
主持人:在《通知》中规定,土地出让成交后,必须在10个工作日内签订出让合同,合同签订后1个月内必须缴纳出让价款50%的首付款。而且受让人逾期不签订合同的,终止供地不得退还定金。已签定合同不出让价款的,必须收回土地,这些硬性规定对于房地产企业来说影响有多大呢?
杨红旭:应该是一种利空消息,因为以前很多的土地交易过程中存在着拖欠定价款的现象,有的时候甚至几年才会交齐土地价款,从而实现以比较低的资金占用成本拿地。2009年12月份五部委出台了一个土地出让金管理的文件,其实已经提出首付款必须是50%以上,一年之内把所有的土地款交纳完毕。
杨红旭:按时交钱能抑制地王和房价
主持人:您刚才提到曾经出台过类似的规定,那么这次和以往又有何不同?
杨红旭:通知进一步细化了规定,必须在10个工作日内签合同,合同签完之后必须一个月之内交完50%的首付款,这个提出的要求比较高,如果像几十个亿,有些是六、七十个亿的地王,要交三、四十个亿,有些企业资金实力不是很雄厚,它就不敢高价拍地,我觉得对抑制高地价,减少地王可能是有好处的,而且更规范的土地出让环节的运作流程,对开发商的要求也是进一步提高,从而会抑制地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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