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称政府与住户共有经适房产权不究既往——中新网
本页位置: 首页新闻中心房产新闻
    专家称政府与住户共有经适房产权不究既往
2010年02月05日 09:00 来源:新京报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昨天一大早,清华大学法学院副院长申卫星就接到一个电话,一位经济适用房住户很紧张地向他咨询———是不是将来他的房子就要变成“共有产权”?

  申卫星,目前正在热议的“住房保障法”专家建议稿的起草人之一,“经适房拟由政府与个人共享产权”正是该建议稿中被关注的热点。

  这份讨论稿就放在申卫星的桌子上,右上角写着“内部资料”,上面密密麻麻地用笔做出标记。申卫星介绍说,产权共有模式在淮安、甘肃、吉林等地已经有所试点,理论上符合权利义务相一致,又使被保障对象共享发展成果,打击了投机,还可以让政府回收一些资金,属于切实可行的方式。

  不过,申卫星特地希望借媒体澄清一点,即目前这份稿子还只是专家建议,其中的内容尚需经过很多讨论、修改才能成型。

  【起草过程】

  专家建议稿花一年多写就

  新京报:此前一直在说“住房保障法”,但这份讨论稿上写的是《基本住房保障法》,名字的改变有什么含义?

  申卫星:“住房保障法”的理论版本和实践版本已经完成了融合,上报到住建部住房保障司,当然这个名字也没有最后定。但是我想澄清一个认识,“住房保障法”是“广覆盖、保基本”,核心解决的还是中低收入家庭,不是眉毛胡子一把抓。

  法案第一条就提出要保障所有人的居住权利,满足城乡居民的基本住房需求。就“广覆盖”而言,我们希望能够尽可能覆盖广泛的收入群体,而不单单是小部分人受益;就“保基本”而言,主要是指保障基本住房,包括住房面积、基本配套设施、质量安全标准及地段等,以解决低收入者的基本住房需求。如果希望获得更好的居住水平,那就需要由商品房市场来解决。

  新京报:目前起草工作进展到了什么程度?

  申卫星:2008年《住房保障法》刚列入立法规划时,住建部就找到了清华大学,大约用了一年多的时间,我们拟出了理论版,这期间进行了调研,也吸收了国外的经验。

  2009年11月,我们开了12天的闭门会议,并和深圳房地产研究所的实践版进行融合。目前形成的讨论稿,已经提交到了住建部,前后做了三次研讨,还有一次是国际研讨会。

  2009年11月28日,浙江嘉兴经济适用房选号现场,每个申购户只有一次机会。如果专家建议稿最终入法,他们用这一次机会选好的房子,则将由政府和个人“共有产权”。

  1 “共有”即便入法不究既往

  新京报:讨论稿的结构是什么样的,亮点有哪些?

  申卫星:结构肯定要变的,整个建议还在讨论之中。包括经济适用房是不是要和政府采取“共有产权”的方式,住建部还没有定。

  新京报:现在大家讨论得最多的就是“经适房共有产权”的问题。

  申卫星:是的。非常有意思的是,今天早上我还接了一个电话,对方就买了经济适用房,担心是不是要“共有”了,一个晚上没有睡着觉。

商讯 >>
 
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视频图片2010}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