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一大早,清华大学法学院副院长申卫星就接到一个电话,一位经济适用房住户很紧张地向他咨询———是不是将来他的房子就要变成“共有产权”?
申卫星,目前正在热议的“住房保障法”专家建议稿的起草人之一,“经适房拟由政府与个人共享产权”正是该建议稿中被关注的热点。
这份讨论稿就放在申卫星的桌子上,右上角写着“内部资料”,上面密密麻麻地用笔做出标记。申卫星介绍说,产权共有模式在淮安、甘肃、吉林等地已经有所试点,理论上符合权利义务相一致,又使被保障对象共享发展成果,打击了投机,还可以让政府回收一些资金,属于切实可行的方式。
不过,申卫星特地希望借媒体澄清一点,即目前这份稿子还只是专家建议,其中的内容尚需经过很多讨论、修改才能成型。
【起草过程】
专家建议稿花一年多写就
新京报:此前一直在说“住房保障法”,但这份讨论稿上写的是《基本住房保障法》,名字的改变有什么含义?
申卫星:“住房保障法”的理论版本和实践版本已经完成了融合,上报到住建部住房保障司,当然这个名字也没有最后定。但是我想澄清一个认识,“住房保障法”是“广覆盖、保基本”,核心解决的还是中低收入家庭,不是眉毛胡子一把抓。
法案第一条就提出要保障所有人的居住权利,满足城乡居民的基本住房需求。就“广覆盖”而言,我们希望能够尽可能覆盖广泛的收入群体,而不单单是小部分人受益;就“保基本”而言,主要是指保障基本住房,包括住房面积、基本配套设施、质量安全标准及地段等,以解决低收入者的基本住房需求。如果希望获得更好的居住水平,那就需要由商品房市场来解决。
新京报:目前起草工作进展到了什么程度?
申卫星:2008年《住房保障法》刚列入立法规划时,住建部就找到了清华大学,大约用了一年多的时间,我们拟出了理论版,这期间进行了调研,也吸收了国外的经验。
2009年11月,我们开了12天的闭门会议,并和深圳房地产研究所的实践版进行融合。目前形成的讨论稿,已经提交到了住建部,前后做了三次研讨,还有一次是国际研讨会。
2009年11月28日,浙江嘉兴经济适用房选号现场,每个申购户只有一次机会。如果专家建议稿最终入法,他们用这一次机会选好的房子,则将由政府和个人“共有产权”。
1 “共有”即便入法不究既往
新京报:讨论稿的结构是什么样的,亮点有哪些?
申卫星:结构肯定要变的,整个建议还在讨论之中。包括经济适用房是不是要和政府采取“共有产权”的方式,住建部还没有定。
新京报:现在大家讨论得最多的就是“经适房共有产权”的问题。
申卫星:是的。非常有意思的是,今天早上我还接了一个电话,对方就买了经济适用房,担心是不是要“共有”了,一个晚上没有睡着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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