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征物业税传闻引发热议 征物业税外国也难做(2)——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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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征物业税传闻引发热议 征物业税外国也难做(2)
2010年01月31日 09:17 来源:广州日报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例如在肯尼亚,各级政府房地产财务和价值评估手册中所涵盖的土地数量,占应征税土地总量最少两成,最多七成。在几内亚, 1999年的税收手册中大约涵盖了应税财产的三分之一左右。

  此外,缺乏专业评估人员以及房地产市场管理不规范等问题,也严重干扰对房地产价值的评估工作,这些问题在农村地区尤为突出。

  难题2 与收入脱钩  业主未必有力支付

  很多国家在征收物业税时遇到的另外一个问题在于:业主(或者租客)未必有能力支付物业税。

  物业税与收入所得税或者消费税的最大区别在于:房产的价值未必随纳税人的经济状况改变而改变。例如,一个人从学校毕业后,置业前,他的收入和消费都会趋向于比较高;在刚置业后,特别是出于未来家庭规划而购买了较大房子后,房产价值相对于收入来说会偏高;在工作成熟期,收入可能会比房价高;但是退休后,一位领取退休津贴的人士要继续支付同样的物业税可能就会有困难了。

  在经济不景气时,无力支付物业税的情况就会更多。最极端的情况就是被裁掉的金融从业人员。他们可能在瞬间失去了收入,但他们的豪宅的价值以及相应需支付的物业税却没有发生变化。

  从政府的角度而言,物业税一大优势就在于它是财政收入的稳定保障,即使在经济萧条时期也是如此;但从纳税人角度而言,物业税的负担不随个人的经济状况发生改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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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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