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征物业税传闻引发热议 征物业税外国也难做——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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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征物业税传闻引发热议 征物业税外国也难做
2010年01月31日 09:17 来源:广州日报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中国房价居高不下,开征物业税再次引发热议。在国外,大多数成熟的市场经济国家都对房地产征收物业税。物业税多属地方主体税种,是保持一个国家财政稳定的重要来源。

  物业税在各国的名称不尽相同,有的称作“不动产税”、有的称作“财产税”,也有的称作“地方税”或“差饷”。无论名称如何,物业税的主要作用大致可归纳为两点:一、增加政府财政收入,改善公共设施和福利;二、提高土地和房产使用率,遏止投机行为。

  在一些国家,房屋产权是永久性的,而中国目前普通住宅的产权期限为70年。中国特有的国情和房地产环境使得开征物业税注定将面临不少困难,也会引起很多争议。

  物业税在世界不少国家早已开始征收,特别是在发达国家,物业税是税收制度内一个非常普遍而重要的税种。相较其他税种,物业税的一大优势是其税基(土地和房产)“不动”的属性,方便管理和计算。但是,由于物业税所带有的一些天然的劣势,使得很多国家在征收物业税时也面临不少难题。

  难题1 资料不完整 价值评估费时费力

  由于房地产是一种现实存在的资产,而非经济活动流量,因此,在每年依据房地产征收物业税时,必须先对其价值进行评估。但是,与股票及债权不一样,房地产的价值没有划一的标准。

  对房地产的价值进行单独评估在很多国家都是一项费时费力又昂贵的操作。事实上,对于那些以物业税为主要税收的国家,对房地产价值的评估是一个非常大的挑战。

  目前,很多国家没有全面的不动产登记资料,尤其是一些落后国家,信息技术在房地产登记和统计工作中应用很少,主要仍靠手工进行,这样的做法成本高、效率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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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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