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主电源开关被物管控制
2010年1月5日,中新网记者来到杭州南岸晶都小区采访。
在小高层4号楼地下室,记者找到了王女士所称的那个小房间。小房间的铁门关着,门上贴着一张东西,上写“4号楼西单元计量间”,落款单位是“城南供电局”。房间里面就是王女士这个单元总共22户业主家的电源控制开关。
记者还注意到,门上锁着一把挂锁。也就是说,业主本人如果要查看自己的控制开关,是进不去的,除非去找有关部门。
再走几步,又是一个小房间,上写“4号楼东单元计量间”,落款单位是“城南供电局”,门也照样锁着。
1月5日下午,当着中新网记者和王女士的面,浙江绿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南岸晶都物业服务中心经理戴建强在给自己公司工作人员打了个电话问清楚以后,很明确地告诉中新网记者:那些小房间门上的挂锁是他们物业公司的,而且也是他们物业公司锁的,不是供电部门的。
公司称不能保证工作人员所作所为
戴建强经理告诉中新网记者,王女士所指的那个小伙子电工姓陈,他负责小区1号楼到4号楼的电工工作。
戴经理介绍说,他们浙江绿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是于2007年5月开始接管南岸晶都物业服务的,他本人是去年才到这个岗位上来的。
王女士对戴经理说:“你们公司工作人员这样恶意断电的行为太卑鄙了。”
戴经理对王女士说:“按照公司制度,公司不会做也不允许做这种给业主断电的事情的,但是人要换位思考,你王女士自己不交物业费,我们就不能保证下面的工作人员对业主有所抱怨。”
王女士回答说:你经理这样说,那我们业主住在这里还有安全感吗?
中新网记者询问了戴经理一个问题:那么,物业公司的个别工作人员如果有这种给业主断电的行为,应该是一种职务行为吧?
戴经理回答说: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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