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二套房贷政策可谓“曲折多变”
2007年9月27日:央行和银监会下发通知规定,对已利用贷款购买住房又申请贷款购买第二套(含)以上住房的,首付比例不得低于40%,利率不得低于央行基准利率的1.1倍
2007年12月13日:管理层明确了第二套房贷以家庭为单位进行确认
2008年3月:市场传出二套房贷政策“松动”的消息。有银行在办理二套房房贷时,如果第一套房结清贷款并已出售,若能提供相关证明的,第二套房可视为首套房,以首套房的政策办理贷款
2008年4月上旬:监管层内部重申,只要之前贷款买过房,即使已结清首套房贷款且将该房出售的,也应被视作第二套房借款人
2008年10月:首套房优惠政策出台。对于首次购买普通自住房和改善型普通自住房的,贷款利率下限可扩大为贷款基准利率的0.7倍,最低首付款比例调整为20%。但监管层未明确政策是否惠及二套房
2008年12月:国务院办公厅发布了《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放宽二套房贷款利率政策。《意见》规定,改善型二套房贷款可比照执行首套房优惠政策;对其他贷款购买第二套及以上住房的,贷款利率等由商业银行在基准利率基础上按风险合理确定
2009年年初:银行普遍降低二套房贷款利率,记者在采访过程中还了解到,部分银行“首付最低四成”的硬指标也有松动
2009年3月底:北京银监局相关监管部门召集银行,重申要严格执行二套房贷首付至少四成的规定,但对于贷款利率,可由商业银行在基准利率基础上按风险合理确定
2009年7月初:二套房贷政策收紧传言四起,媒体报道称,杭州市率先收紧了二套房贷款政策
2009年7月17日:银监会主席刘明康强调,要控制房地产贷款风险,严格执行“二套房”标准。市场对二套房贷款收紧的预期加强
2009年7月下旬:针对“二套房贷政策收紧”的传言,银监会新闻发言人廖岷表示,对二套房贷款,银监会始终要求商业银行坚持执行40%及以上的首付比例,这一政策从未进行调整
2009年8月:中介机构爆出消息,四大国有商业银行已全面停止对二套房贷利率的折扣,严格执行1.1倍基准利率
2009年底:有传闻称,银监会有意将二套房贷的首付比例提高至50%,利率提高至基准利率的1.1倍
2010年1月8日:针对“二套房贷首付比例提高至50%”的市场传闻,银监会予以澄清,明确表示并没有出台新政策的计划,否认将考虑提高二套房首付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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