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房地产开发经营行为促进房地产业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新修订的《郑州市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已经河南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批准,自2010年1月1日起施行。这是我市房地产业发展进程中的又一个重要里程碑,对于规范房地产开发经营行为,促进房地产业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提高思想认识 促进行业发展
房地产业是国民经济的支柱产业之一,它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有利于保持国民经济的平稳较快增长,有利于满足广大群众的基本住房消费需求,有利于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为保持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2009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国务院总理温家宝12月14日主持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以及市委经济工作会议都对房地产业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全面贯彻落实《条例》,对统筹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促进房地产业健康发展,推动国民经济快速增长,提高人民群众居住质量有着非常重要的意义。
近年来,我市房地产业快速发展,开发品质日益提升,房屋交易日趋活跃,物业管理不断规范,住房保障有效落实,法规体系逐步完善。但是,我市房地产业在快速发展中,也出现了很多不容忽视的问题。比如:开发商未取得资质或者超越资质进行房地产开发,违反批准的规划设计进行房地产开发,将不符合交付使用条件的房屋交付使用和房地产虚假广告泛滥等等。这些问题引发了不少社会矛盾和问题,严重影响了购房群众的切身利益,严重制约了我市房地产业的健康发展。因此,我们要充分认清当前面临的严峻形势,始终保持清醒头脑,认真贯彻落实《条例》,进一步完善政策,健全机制,规范管理,全面提升我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水平,促进房地产业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认真学习《条例》 准确把握内涵
《条例》结合我市房地产业发展和监督管理的实际需要,根据国务院颁布的《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和《河南省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对原《条例》进行了较大的调整和修改,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重新明确了管理主体,由市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市房地产开发经营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二是明确了配合管理部门,发展改革、建设、城乡规划、国土资源、财政、人防、环境保护、工商、市政、价格等有关部门,应当根据各自职责,共同做好房地产开发经营活动的管理工作。三是明确了房地产项目交付使用必须符合的条件。四是明确了预售资金和抵押融资必须用于该项目,不得挪作他用。五是明确了对七种违法违规行为的惩罚措施。
贯彻落实《条例》,一定要准确把握《条例》的法律制度内涵。首先,政府各相关职能部门,要按照《条例》界定的职责权限,认真履行职责,转变服务职能,强化执法监督,提高执法水平,全面提升我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水平。第二,各房地产开发企业、物业服务企业和房地产中介机构,要严格遵守《条例》的各项法律规定,规范开发经营行为,自觉维护市场秩序,构建诚实守信的房地产市场环境。第三,广大购房消费者,要了解《条例》所设定的法律制度,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更充分地行使自己的权利。
抓住重点环节 推进工作开展
全面贯彻好、落实好《条例》,推动房地产业健康发展是今后一段时期我市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和房地产企业的重要任务。贯彻落实《条例》,要以科学发展观统揽各项工作,以改善人民群众居住条件为出发点,加大监督管理力度,规范开发经营行为,保护消费者权益,努力开创房地产业发展新局面。一是加强对《条例》的宣传,使各项法律规定家喻户晓,形成全社会共同执行《条例》、共同维护房地产市场秩序的良好局面。二是完善有关的配套法规和规章,要结合我市实际情况,抓紧清理和修订现有的有关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加快制定配套政策。三是加强对房地产开发经营的监督和管理,严厉打击不符合条件擅自预售商品房、恶意炒作、哄抬房价、合同欺诈的企业,积极对群众投诉、媒体曝光的问题进行查处。
全面贯彻落实《条例》,意义深远,责任重大,任务艰巨。我们要以“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开拓进取,全面提升我市房地产开发、经营和管理水平,为全市房地产业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建设“三化两型”新郑州,促进我市经济实现跨越式发展作出更大的贡献。 (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张建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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