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千元 元旦起可申请廉租房——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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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京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千元 元旦起可申请廉租房
2009年12月30日 14:04 来源:扬子晚报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在上周五举行的南京楼市新政发布会上,该市房管局副局长郭宏定表示明年南京将提高住房保障的覆盖面,将原先的“家庭人均月收入750元以下”放宽为“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1000元”。昨日,这一新规正式发布并将于明年元旦起执行。

  原先覆盖3万户左右

  在上周我省出台的“五条指导意见”中,特别提到“房价上涨较快的城市,可逐步扩大住房保障覆盖面”,作为“房价上涨较快”城市的典型,南京市房改办昨天正式发文,明确了住房保障的新标准。记者了解到,去年6月,南京市确定了享受住房保障的标准为:具有本市市区城镇常住户口满5年;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在15平方米以下;家庭人均月收入750元以下,并于当年7月1日正式施行。按照预计,符合这一条件的廉租房保障对象,在江南八区范围内约有3万户左右。

  范围扩大房源跟得上

  而在昨天发布的新标准中,保持“户口满5年”和“人均住房面积15平方米以下”两个标准不变,将“家庭人均月收入750元以下”的收入标准放宽到“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1000元”,据估算,调整后将有1.4万户低收入家庭进入到廉租住房保障的范围内。南京市房改办相关人士表示,新增的人群中还包括人均住房面积在15平方米以下的城市低保家庭,以及享受廉租住房租赁全额补贴的低收入无住房家庭,不过条件是在市场上租赁满三年且经过房管部门登记备案。

  据悉,这一新规将于明年元旦起正式实施,新增了这么多家庭进入住房保障,房源供应如何跟得上呢?房管部门人士表示,这个不用担心,政府每年都安排了1500套左右的廉租房储备量,同时在危旧房改造安置中也有1500套左右。房源主要分布于工业园区和经济开发区,明年还将会在普通商品房中配建。

  有住房可换购“共有产权房”

  按照新政,如果现有的低保家庭收入达到了“人均月收入低于1000元”,但自身有房子住,比如现有住房面积为30平方米,那么申请廉租房后,原来这30平方米的住房怎么办?南京市房改办人士表示,这就要按照“廉租房可申请共有产权”的规定来办理。

  比如说,某户被保障的“低保有房户”家庭,现有30平方米的房子评估价为20万元,而50平方米的廉租房作价刚好也是20万元,那就可以直接“置换”。如果房屋作价低于廉租房房价,购买比例假使是50%,那么该家庭只需支付政府所拥有50%产权的那部分租金;如果房屋作价高于廉租房房价,该家庭全额购买廉租房的100%产权后,多余的房款还可以退还。  (马祚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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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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