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上午,记者从海淀区政府获悉,为保证拆除违法建设的有效进行,海淀区实施了问责制度。
规章中的问责包括,相关领导对管辖区内违法建设不制止、不处理或制止不利的,将按相关办法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或发现后不制止、不组织查处的,都将追责。
接报后没及时到现场调查核实,或经调查核实未及时反馈查处结果的;瞒报、谎报从而导致新的违法建设不能得到及时发现和制止,要责令改正、通报批评、对有关责任人依法给予处分。
此外,海淀区在拆违工作中,成立了由市委常委、区委书记赵凤桐为组长,36个政府委办局负责人为成员的查处违法建设领导小组。
另外,出台了包括《海淀区遏止和查处违法建设责任追究暂行办法》、《海淀区强制执行违法建设工作规程》等多项新规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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