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昨日从南京市房改办获悉,截至今年11月底,南京共有199户家庭办理了经济适用住房上市交易,540余万元的房产“溢价”上交了政府。
据介绍,在这199套经适房中,集体土地上的被拆迁户上市交易114套,国有土地上的被拆迁户和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上市交易85套。在后者的85套中,有64套缴纳了差价收益,收益金总额为540余万元,其房屋性质也由经济适用住房转变为普通商品房;其余21套因继承、买方符合经济适用住房申购条件等情况未缴纳差价收益金,其房屋性质不变,仍为经适房。据悉,目前南京市经济适用住房中可上市的小区主要有景明佳园、兴贤佳园一期、尧林仙居以及五福家园等。
记者了解到,在去年11月出台的《南京市经济适用房上市管理办法》中,首次明确了经适房住满5年即可上市,不过差价的50%要归政府。相关人士表示,经适房满5年上市后,任何人均可以购买,如果是不符合经适房申购身份的,房主要上交50%的差价;如果买方符合经适房的申购标准,房主则无需上交差价。 (马祚波)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