准经适房主安居梦 不符条件没房就一定不幸福吗(2)——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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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准经适房主安居梦 不符条件没房就一定不幸福吗(2)
2009年12月14日 09:15 来源:解放日报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政策边缘者:

  “只怕到时房价又涨了”

  76岁的黄先生已经白发苍苍。经咨询,他得知自己还需再等半年才能达到在申请区户口满5年的条件,面露失望。

  黄先生和老伴原来与儿子同住,儿子卖房后二人饱尝无“家”之苦,经慷慨友人相助户口得以落在徐汇区,但至今才满4年半。夫妻俩满打满算,毕生积蓄也就只够买套小小的经适房。他在申请材料里附了一封信,“我们夫妇年老多病,老妻为癌症术后病人,还多发老年病,我也因焦虑,青光眼更加严重,右眼残存余光……”

  当咨询员告诉他可明年再来申请时,老人戚戚低语:“可我就怕明年政策变了,也怕到时候房价又涨了……”

  11日上午,两个半小时的咨询过后,田林街道工作人员小吴在接待的20多人中发现仅7人符合申请条件,不少市民处于“政策边缘”,“就差那么一点点。”比如,一对家住田林七村的夫妻,人均年可支配收入、人均财产、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以及户口年限等条件都符合经适房申购资格,但恰恰今年年初卖过房,不符合“申请家庭所有成员在提出申请前5年内没有出售过住房”的条件,也就是说,要申请,还需再等5年。

  不论在闵行区还是在徐汇区的咨询现场,记者都见到了不少从外区赶来的市民。特意从黄浦区赶来的王阿姨说着说着,眼圈就红了,“我现在最大的期盼,就是试点早日在全市范围推广。”

  【相关政策问答】

  问:原本符合经适房申购资格的王女士为筹钱买经适房而卖了现有的唯一一套住房,因此不符合“申请家庭所有成员在提出申请前5年内没有出售过住房”的条件,请问可否作为特例得到解决?

  答:按现行政策,不符合申购条件。执行政策标准,一定有规范化的要求。不过,试点阶段的准入标准按照“先紧后松”的原则予以确定。这是考虑到本市中低收入住房困难的户数较多、土地资源较为稀缺,经适房的建设供应需要一定周期,同时全市人户分离的情况比较严重,目前还难以准确估量经济适用住房的需求数量。因此试点阶段之后,市房管局将委托专业机构开展专项社会调查,征询市民意见,并且结合试点实践情况,认真吸纳市民的合理意见,逐步放宽准入标准,为明年经济适用住房工作在全市面上推开做好准备。

  问:蔡女士和婆婆、丈夫、女儿以及小叔子同住50平方米的蜗居,一家三口睡一间,丈夫只能睡地板,无业的小叔子则和婆婆住一间。一家五口生活拮据,矛盾不断,蔡女士希望小叔子可以申请到经适房从而分开居住。她愿意借钱为其买房。

  答:未婚、丧偶或者离婚的单身人士除了必须同样符合户口、住房面积、财产收入等条件外,还需年满30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离婚的单身申请人必须离婚已满3年,其在提出申请所在区的5年户籍年限可以按累计方式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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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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