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绝不是房价博弈的赢家”
我国多数农民家庭收入低、底子薄,因此许多农村籍大学毕业生进城后都是白手起家甚至负债起家。采访中,许多农村籍大学毕业生对记者说,有工作的生存状态都如此困难,那些到处打工的农村籍大学生又如何在城市扎根?
不少农村籍大学毕业生都认为,站错位的行政力量,才是高房价的真正推手。他们抱怨说,一些地方政府为了保财政运转、经济增长,刻意扶持开发商、维持高房价是真,出台的许多“调控政策”更多是在“表姿态”。否则,在国际金融危机冲击、众多行业亏损的背景下“中国的房价靠啥逆市上扬”?
陕西省社会科学院社会学所副研究员尹小俊、青岛大学社会学系主任赵新彦等人分析说,与农民工不同,农村籍大学生承载着众多农民家庭进城的梦想与希望。他们的发展状况,既支撑着9亿农民对国家和社会的信念,又检验着一个社会的公平、开放、和谐程度。高房价对这批“城镇化主力军”的挤压效应,不仅会打击农民进城的积极性,对我国的经济发展、社会发育也非常不利。
尹小俊分析说,安居是中国人的传统老观念,短期难以改变。如果政府出于某些考虑,忽视包括农村籍大学生在内的城镇居民对房价的意见、呼声甚至怨言,可能会影响党和政府的形象与威信。
此外,长远看政府也很难成为房价博弈的赢家。虽然维持高房价,短期内地方政府能获取土地收益、拉动GDP增长,但是房价持续攀升也会引发诸多社会问题,未来付出的社会和谐、稳定成本可能会很高。
针对“新市民”被边缘化的苗头,内蒙古社会科学院经济学所所长于光军建议说,国家可以借助一些救济性措施,使城市边缘化人群的生活、发展处境逐步得到改善,从而坚定他们在城市生活、发展的信心。例如除了低保户等城市困难群体外,国家可以考虑将新进城的大学生纳入住房保障范围。
继2003年在全国率先停建经适房而代之以货币化直补后,2008年,山东省日照市开始探索“货币直补、购租并举”的经适房、廉租房并轨改革,以填补两项保障房制度分离留下的空隙。改革使得日照市对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住房保障工作大大提速,2009年,日照市在山东省率先实现对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应保尽保”。日照保障房并轨改革的探索,给“住房夹心层”带来一抹曙光,也为当前频频遭遇困境的保障房改革以有益启示。
“经适房、廉租房”制度分离存空隙催生保障房并轨改革
从2003年起,日照市在全国率先停建经适房,取而代之以选择余地更大的“补贴货币化,购房自主化”经适房供给方式,由城市低收入家庭自主购买符合面积规定(90平方米以下)的商品房后领取经适房补贴,较好地解决了此前经适房因选址偏僻、户型不合适而被弃购的难题。
借鉴经适房货币化直补的思路,日照市从2006年起开始面向城市最低收入家庭发放廉租房补贴。然而在经适房、廉租房货币化补贴发放的过程中,具体负责日照市住房保障工作的日照市住房委员会办公室发现其中存在“巨大的空隙”。
日照市住房委员会办公室主任厉建伟说,经适房补助保障的是城市低收入家庭,廉租房补贴保障的是城市最低收入家庭,二者针对的对象不同,不能同时申请。低收入家庭一旦申请经适房补助不中号,则不能享受廉租房补贴,且经适房补助每三年组织申请一次,时间跨度较大,一些新增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也得不到切实保障。
“经适房、廉租房”制度分离存在的空隙催生了日照保障房并轨的改革思路。从2008年起,日照市把申请经适房补贴与廉租房补贴的困难户全部定位在城市低收入家庭,这些困难户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自主选择经适房补贴或廉租住房补贴。即使选择经适房补贴暂时不能中号,也可以先领取廉租住房补贴解决当前的住房困难;而一旦廉租房住户条件改善,也可以随时申请参与每年一度的经适房摇号争取经适房补贴。
保障房并轨提速“应保尽保”促进住房梯次消费
保障房并轨改革使得日照市对城市低收入家庭的住房保障大大提速。根据日照市住房委员会办公室的统计,到今年底,日照市将在山东省内率先实现对城市低收入家庭“应保尽保”。
自2003年、2006年分别启动经适房货币直补、廉租住房补贴以来,日照市累计投入2.4亿元对4311户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发放了经适房补贴;投入275万元对1678户发放了廉租房补贴。厉建伟介绍说,2009年实现“应保尽保”后,下一步日照市将对新增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实施保障,并将进一步降低保障房补贴申请的门槛。
事实上,保障房改革不仅使得日照住房保障率先实现有条件“全覆盖”,同时也促进了日照市住宅市场的梯次消费。今年35岁的张宝生是山东省第一机械厂的一名下岗职工,2008年申购经适房补贴中号后,今年5月他在日照市老城区花费23.5万元买下了一套76平方米的二手房,6月份办理完房屋产权过户后,他顺利拿到了5.73万元的经适房补贴资金。张宝生告诉记者:“周边的新房每平方米价格比二手房高出五六百元,如果买新房我根本就买不起。我结婚10年一直租房,光是搬家就搬了8次家,目前这套两居室的二手房,我们一家人都非常满意。”
据统计,日照市自实行经适房货币直补后,超过60%的住房困难户首选目标是二手房,直接刺激了二手房交易市场,那些卖掉二手房的居民,许多又会到房地产市场购买新的商品房,从而实现了住房的梯次消费,进而促进了当地房地产业的健康有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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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次房改
2009年10月,一个以住建部副部长齐骥牵头,住房公积金监管司、住房与改革发展司和政策研究中心等相关司局一把手参与的调研小组,开始调研十年房改的得与失,重新审视城镇居民住房体制,考虑启动“二次房改”。
专家刘慧勇认为“中国目前的城镇居民住房体制存在三大缺陷,迟早都必须深入进行改革。在确保改革方案思虑周全的前提下,二次房改越早进行越好。”首先,货币化补贴政策与市场房租房价严重脱节。切实可行的住房货币化,必须具备以下两个条件:一是住房实物供给充分,二是货币化住房补贴的数额能够跟上房价和房租的实际涨幅。在1998年决定实行货币化改革时,中国并不具备上述两个条件。
其次,保障性住房建设与供给缺乏制度保障。中国现行住房保障制度,目标和供给对象定位模糊,供给方式和程序存在制度性漏洞。从原则上说,城镇居民住房保障对象应当包括城镇中低收入家庭和进入城镇长期务工人员。在实施过程中,许多城市都面临无法准确界定住房保障对象的尴尬局面,政府很难有效地核实经济适用房购房者的实际收入水平。
再次,禁止单位提供住房实物保障也存在弊端:一是无法就近上班的城市职工将与日俱增;二是增加城市交通量和能耗,加重空气污染,不利于可持续发展;三是职工上下班时间长,增加疲劳,降低效率,对单位也不利;四是削弱保障性住房的周转性、流动性与分配使用合理性;五是保障性住房建设与供给的责任全由政府担负,难免漏洞百出。
二次房改的核心内容,就是确立住房是准公共产品,基本方向就是由政府主导提供房屋住房服务。概括起来,就是“三种住房制度,三类供地方式,三支队伍参与”(三三制)。
三种住房制度指的是,针对低收入人群的保障性住房制度、针对中等收入家庭的公共住房和公共租赁住房制度和针对高收入家庭的商品住房体制。而相应的三类供地方式也分别为,政府划拨方式供地“四定两竞”招标用地和商品房的“招拍挂”方式供地。其中,公共住房实行定地价、定建房标准、定税费率、定5%利润率,竞房价、竞建设方案的四定两竞方式,是二次房改实现的一个必要条件,根本目的是为了解决夹心层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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