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绿皮书》之重庆说法
A
房价泡沫较低
绿皮书专题对2009年35个城市房价相对泡沫进行了测度,结果显示重庆房价泡沫处于较低水平。
相对泡沫指数等于实际价格除以基准价格,泡沫指数越大,说明该城市房价的泡沫越大。
分析显示,相对泡沫很高,实际价格高出基准价格在30%以上的城市有哈尔滨、成都、昆明等。相对泡沫较低,实际价格与基准价格之差在5%及以内的城市有广州、重庆、南京等。
按照绿皮书统计,重庆实际价格为3220元,基准价格3152,泡沫指数为2.1%。
B
住房保障居前
绿皮书对全国35个城市的住房社会保障指数进行了测度,结果显示重庆对低收入居民的住房保障程度居于全国前列。
中低收入家庭的保障性住房负担指数越低,说明中低收入家庭用于房屋的负担越轻。该指数超过6的城市只有海口和济南,重庆、南昌、南京、石家庄、北京、银川等9个城市的该指数均低于4。
各城市廉租房货币补贴保障指数相差较大,数值越高说明保障越有力。该指数最高的城市为重庆,指数值达到23.4;最小的城市为深圳,仅为0.5。
C
支付能力一般
绿皮书还考察35个大中城市城镇居民住房支付能力,重庆则被划入支付能力一般的城市。
以指数形式来反映住房支付能力的,都可以称为“住房支付能力指数”。这种指数等于1,表示一个家庭刚好有足够的购买能力以贷款方式买标准价位的住房;指数大于1,表示收入足以买房;指数小于1,则表示收入不足以偿还房贷。
最终结果显示,35个大中城市中,城市居民支付能力很弱的有北京、杭州、厦门、深圳、宁波、上海、天津、武汉、广州、成都等15个。支付能力一般有哈尔滨、沈阳、长沙、重庆、贵阳、银川等8个。支付能力较强的只有呼和浩特。
D
价值潜力居中
《住房绿皮书》表明的住房价值潜力指标中,重庆排名第13位。
住房价值潜力指标体系共包含5项一级指标和7项二级指标,一级指标分别是住房现实需求、住房潜在需求、住房潜在供给、住房生活环境和城市经济发展,二级指标分别是人均可支配收入、人均储蓄额、城市就业人口数量、城市人口密度、城市生活环境、城市经济规模和城市经济增长率。
根据指标体系,测算出住房价值潜力的综合排名深圳、上海、北京、广州居前,重庆、沈阳、宁波等居中,贵阳、海口和南宁居后。
E
市场监管排后
绿皮书还设立了城市住房市场监管指数,用于测度不同城市在住房市场监管中的优劣势。在直辖市中,重庆排名较后,有待提高。
根据绿皮书所设指标体系分析,城市住房市场监管指数前20名的城市依次是北京、天津、成都、广州、上海、沈阳、南京、深圳、郑州、福州、青岛、石家庄、南昌、长沙、合肥、重庆、厦门、杭州、济南和长春。
排名第一的北京住房市场监管指数为0.671,排名最末的呼和浩特为0.293,监管指数相差悬殊,排名靠后的城市的住房市场监管水平亟待提升。经过比较发现,全国中心城市的住房市场监管水平领先于其他城市,4个直辖市中除重庆排在第16以外,其余均进入了前10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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