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惠到期 楼市“猛药”对首次置业者影响最大 (3)——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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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优惠到期 楼市“猛药”对首次置业者影响最大 (3)
2009年11月13日 10:22 来源:新京报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政策 3

  松绑改善型二套房贷

  出台时间:2008年12月20日

  期限:暂定执行至2009年12月31日

  解读:根据国办发[2008]131号,在落实居民首次贷款购买普通自住房,享受贷款利率和首付款比例优惠政策的同时,对已贷款购买一套住房,但人均住房面积低于当地平均水平的居民,再申请贷款购买第二套普通自住房,可比照执行首次贷款购买普通自住房的优惠政策,即贷款利率的下限可扩大为贷款基准利率的0.7倍,最低首付款比例为20%。对其他贷款购买第二套及以上住房的,贷款利率等由商业银行在基准利率基础上按风险合理确定。而优惠出台前,所有的第二套房的首付一般为四成,利率为基准利率的1.1倍。

  关注度:★★★★

  【算账】

  百万房产可省利息20多万

  首付方面的差别比较明显,一套纯粹用于改善居住条件的第二套普通自住房,总价100万元,首付款最低为20万,比优惠政策出台前的40万减少了一半。

  贷款情况变化也较大,假设需要贷款80万元,以等额本息还款法贷款期限20年,如果是按七折最低利率来算的话,每月的还款额是4915.7元,而利息总支出是约379773.3元;如果是按1.1倍利率来算的话,每月还款额是5981.18元,利息总支出是约635481元。由此可见,七折最低利率比1.1倍二套房贷利率每月还款额少1065.5元,共节省利息支出约255707.7万元。

  【取消之影响】

  加大升级置业者的购房压力

  由于当前对于第一套房产的人均面积很难审核和界定,二套房贷执行又在逐渐缩紧,因此贷款购买第二套房实际上基本都按1.1倍利率执行。“链家地产”市场研究部认为,改善型二套房利率执行的相对严苛以及四成首付的较高要求,让升级置业者的购房压力加大,这直接体现在交易市场,就是90—120平米升级置业群体较为集中选择的中档户型成交格局缩小。

  政策 4

   契税等税费税率下调或减免

  出台时间:2008年10月22日

  期限:无明确限定

  解读:根据财税〔2008〕137号,个人首次购买90平方米及以下普通住房的,契税税率暂统一下调到1%,对个人销售或购买住房暂免征收印花税和土地增值税。优惠之前,140平米以下普通住宅契税为1.5%,140平米以上非普通住宅契税为3%,优惠出台后,90平米以下可以只交1%。优惠前印花税买卖双方要各付0.05%,政策出台后若买卖双方都为个人,可以免印花税。

  关注度:★★★☆

  【算账】

  百万房产仅省6000元

  如果是首次置业,购买一套总价100万的房子,在优惠政策出台前,需要交纳1.5%的契税,即1.5万元,还需0.1%的印花税即1000元,而在优惠期内,需要缴纳1%的契税即1万元,无需缴纳印花税和土地增值税。

  【影响】

  影响心理而非实际交易

  “虽说契税优惠到期将增加购房者成本,但鉴于首次置业者多为自住型,增加0.5%的契税对其不会产生较重负担”,麦田房产营销总监吴存胜认为,契税优惠政策动向对于未来市场影响不大,更多可能在心理效应,若取消此优惠,可能令购房者从心理上产生对于未来政策层面的猜测,从而影响到购房信心。

  政策 5

  卖经济适用房再买房契税按差额

  出台时间:2009年1月23日

  期限:无明确限定

  解读:居民将经适房,危改回迁房、集资建房等上市出售后1年内,如果按市场价购买住房,或者此类住房出售前1年内已按市场价购买住房的,参照“公有住房上市出售实施办法”缴纳契税。经适房家庭如果出售自己的经适房,1年内再购买商品房,将按新购商品房与出售经适房成交价的差额缴纳契税。

  关注度:★★☆

  【算账】

  按差价的1.5%交契税

  如果按照50万卖掉经济适用房一年内再买价值150万商品房的,就按差价100万元来缴纳契税1.5%,合计1.5万,而如果没有这个优惠政策则需要缴纳2.25万,这一政策优惠了7500元。

  【影响】

  涉及范围小影响有限

  美联物业研究部总监张大伟认为,这一政策延期与否对市场的影响有限。首先,契税按照成交价的1.5%计税,即使按照商品房标准纳税,一套房产交税也在2万以内。其次,在经济适用房交易中因为需要缴纳成交价格10%的综合地价款,所以实际纳税总额较小,对市场的影响也不会很大。

  政策 6

  土地出让金延期支付

  出台时间:2009年1月22日

  期限:无限制期限

  解读:对以招拍挂方式出让的房地产开发用地,在不影响土地市场公平竞争的前提下,受让方由于困难不能按时付款的,市国土管理部门可根据实际情况批准延期并公示,延期最长不超过6个月。 

  关注度:★★★

  【取消之影响】

  房企资金链或再度紧张

  在北京政府推出的十五条优惠政策中,土地出让金可延期支付的宽松政策也对开发商形成了利好。中国不动产研究中心研究人员指出,在全球金融危机的大背景和房地产行业周期性调整的形势下,这项政策极大地缓解了开发商的财务压力,帮助开发商较为平稳地度过了行业的“寒冬”。土地出让金延期支付既可以帮助开发商暂时缓解资金压力,降低财务风险,同时,也促进部分有实力的开发商敢于拿地,在行业调整期做好土地储备,以待行业复苏时更有竞争力。如果停止执行,拿地较多的房企有可能再度面临资金紧张的情况。

   政策 7

  “限外令”暂时松绑

  出台时间:2009年1月22日

  期限:至2009年12月31日

  解读:暂停执行《关于规范境外机构和境外个人购买商品房的通知》(京建交〔2007〕103号)中,对境外个人在京购房的居住年限和所购房屋的有关规定。

  关注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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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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