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 2
两年以上普宅转让免征营业税
出台时间:2008年12月20日
期限:暂定执行至2009年12月31日
解读:根据国办发[2008]131号,二手房交易中,营业税征收范围从证满五年改至证满两年,对于两年内的次新房,营业税征收的标准也由之前的评估价全额5.5%改为按买卖差价征收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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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算账】
百万房产税费最高增5万多
假如该政策不再续期,产权证未满五年的次新房都受影响,房屋总价越高,则增加的税费越多。我们假定的情况是原购买价为现在出售价的50%,而且交易是按照贷款全额纳税,那么出售价为100万的5年内次新房,增加营业税为2.75万元至5.5万元;出售价为150万的5年内次新房,增加的营业税费为4.125万至8.25万;出售价为200万的5年内次新房,增加的营业税费更高,为5.5万至11万元。而五年以上的房产,由于交易时需要缴纳的税费中只有契税和个人所得税,并不涉及营业税,所以不受影响。
【取消之影响】
初次置业者购房受限
“营业税年底到期后可能不再续期的消息,从9月份就开始传了”,美联物业市场研究部总监张大伟如是告诉记者,近期楼市成交量呈上涨之势,而房源挂牌量也出现明显增长。随着接近年底,这一比例还有继续上升的可能。目前,对于营业税优惠是否会续期,业内看法不一。如果到年底该政策不再续期,那么从影响群体来看,交易成本的增加将主要影响初次置业群体为主的刚性置业群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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