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去何从政策风向大猜想
目前,对于房贷利率优惠、二手房交易税减免等优惠政策是否有必要延续,若政策按时取消,新出台的房贷政策又该如何取向,成为业界高度关注的问题。
把脉2010年的房地产政策走向,有专家认为政策不会有大调整,可能会采取局部微调;也有部分人士表示,随着2009年楼市出人意料的爆热,房贷优惠政策极有可能按时取消。
中央财经大学中国银行业研究中心主任郭田勇认为,从国家宏观政策面看,明年房产政策不会有大调整,会延续今年的政策。
但他同时表示,2009年房地产政策发展空间较大,从未来来看,国家有关部门应该对土地使用政策包括税收政策进行深度调整,尤其是二套房政策和税收政策应该超前进行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政策。对待一线城市的投机购房者行为一定要限制,同时要保护和鼓励自助购房者,只有区别对待,才能防止泡沫形成和扩大。
中国房地产业协会副会长朱中一也认为,明年只要中国的出口没有根本扭转态势,房地产政策就不会有太大调整,但不排除微调的可能性。只有政策相对稳定,供应相应增加,才能使房价相应稳定一点,政策的大变动和市场的大起大落,对国家、对企业、对老百姓都没有好处。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政策研究中心副主任秦虹称,正是因为房地产行业对经济影响非常大,所以在2008年经济最低迷时候,对房地产的政策才以刺激投资、减免税费等保增长政策为主。但由于上半年楼市回暖过于迅猛,因此楼市政策风向开始变化,下一步政策将转向保稳定为主。
秦虹说,目前楼市保稳定政策的着力点将会体现在三个结合上:一是保增长与保稳定的结合;二是短期政策与长期政策的结合;三是政策的稳定与政策的完善相结合。楼市在此基础上,将会出现一段较长时期的平稳上行的发展态势。
针对房地产业的政策方向调整,专家分析指出,当前,中国房地产市场消费不足和过度消费问题并存。一方面,中国住房保障制度不完善,房价太高,中低收入者买不起房,住房需求得不到满足;另一方面,中国城镇人均住房面积已经不小,尤其是高收入阶层占有的住房资源过多,存在消费过度问题。
由于房地产产业链与上下游几十个行业相关联,牵一发而动全身,对房地产业过度调控将对经济形势的复苏产生不利影响。因此,专家建议,应主要调控供应和需求两个层面。加强市场监管,打击开发商囤房囤地行为,促进加快实现有效市场供应;通过收紧房屋再次流通领域的税费优惠等,抑制楼市投资、投机需求;进一步加大对保障性住房的市场供应。
而作为房地产商的代表,SOHO中国董事长潘石屹则对媒体表示,很难估计这些救市政策会不会延续到2010年,如果这些政策不能延续,对房地产来说将会产生一定的影响,但主要集中在住宅市场。
投资不足或成顺延理由
据了解,由于二三线城市房地产市场正处于刚刚恢复企稳期,而且包括北京等一线城市在内,今年1至9月份都表现为,房地产销售增长很快,投资却没有跟上。因此,有分析认为,有省份提出顺延优惠政策,可能与前三季度各地房地产投资情况不理想有关。
10月中旬,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厅长柳青向省政府汇报指出,“虽然全省房地产市场健康平稳发展,但还存在着开发商投资意愿不强、投资信心不足等问题。房地产市场在优化投资软环境方面、税收和金融信贷政策支持等方面,还需要政府给予更好的支持。”并建议,为保持政策的连续性,促进全省房地产市场发展,“将去年底出台的《关于改善群众住房条件和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指导意见的通知》有效期延至2010年年底。”
实际上,提出顺延地方房地产优惠政策的,不止吉林一地,安徽、内蒙古等固定资产投资仍有压力的省份,也纷纷通过各种形式给省级政府提出建议,希望顺延政策。对此,业内人士指出,从房地产调控的定调上来说,地方政府自行采取顺延地方性房地产优惠政策的做法是允许的。预计2010年,地方政府出台的房地产优惠政策力度可能要比国家层面的大。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政策研究中心副主任王珏林日前预测,2010年各省房地产调控可能出现两种声音:北京等房价比较高的城市,可能会对稳定房地产的政策进行微调,鼓励提高房地产投资和自住型消费;湖南等二三线城市由于房地产市场复苏周期慢于一线城市,可能会顺延2008年底的优惠政策,或采取更为激进的扶持性措施。
不过,即使有各种需求,王珏林也认为有的地方政府已经面临比较大的土地压力和房价压力,未必所有的地方政府都希望在2010年继续坚持原来的房地产优惠政策。
另外,有观点指出,顺延房地产优惠政策,地方政府也需要付出税收损失等代价。尤其对于基层的县市政府来说,其损失的土地出让金和房地产税收等规模并不小。2010年,如果国家层面不出台取消优惠政策的措施,地方政府也会出现分化。可能会出现两种情况:有的地方政府取消了房地产优惠政策,有的地方政府顺延了房地产优惠政策。不过,在招商引资的压力下,取消房地产优惠政策的地方政府举措会更谨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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