抢贷,会不会白抢?
□本报记者 桑海波
购房者踊跃抢贷,担心优惠政策取消后,自己无法享受房贷利率折扣,但是,即使现在签订了合同,七折优惠就一直能享受下去吗?对此,银行、开发商、中介说法不尽一致,很多购房者在理解上也有差别。
有购房者说:“我现在买房子就是冲着七折优惠去的,即便将来基础利率调整了,七折优惠也不应该变。”也有市民认为,房贷利率执行国家政策,七折优惠并非固定不变的。
对此,开发商、房产中介的解释也很模糊。采访中,有开发商认为“七折优惠可以一直享受下去”,有的则认为“房贷利率折扣只是暂时”。有的开发商担心解释错误引来纠纷,只告诉客户“将来按照国家政策执行”。
玛雅房屋负责贷款业务的李先生表示,就贷款合同来看,其中并没有明文规定房贷利率一直执行七折优惠的条文,只是规定了贷款的数额和年限。所以说,七折优惠政策只是暂时,将来还得按照国家政策执行。
记者咨询了工行、招行等几家银行,也得到了类似的答复。“一直执行七折优惠的可能性不大。”济南一家商业银行房贷部门有关人士表示,房贷政策是不断变化的,现在享受的折扣优惠,将来未必能享受,现在签订的贷款合同不打折,将来未必不打折。比如,上一次房贷优惠政策出台,不光新购房可以享受折扣优惠,存量房只要办理手续也可以享受优惠,有的银行甚至自动调整利率。“不过,一切还要看国家的政策规定。”该人士称。
银行业人士说,由于还没有正式的文件,现在的说法只是传言,即便出台这样的政策,也会预留一段时间的缓冲期,市民没有必要抢着办理房贷。
优惠政策未设到期时间
2008年10月22日,财政部发文,规定从2008年11月1日起,对个人首次购买90平方米及以下普通住房的,契税税率统一下调到1%;对个人销售或购买住房暂免征收印花税和土地增值税。
同日,为刺激自住型的购房需求,人民银行宣布,自2008年10月27日起,将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的下限扩大为贷款基准利率的0.7倍;最低首付比例调整为20%。值得注意的是,这些政策并未明文规定截止时间。
(据《中国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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