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房屋安全法规草稿初定 违规装修最高可罚数万(2)——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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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京房屋安全法规草稿初定 违规装修最高可罚数万(2)
2009年11月06日 10:56 来源:新京报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 背景

  房屋安全监管“九龙治水”

  目前北京市涉及房屋安全使用的法规内容分散,多部门管理,效率低。如建设部《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以及北京市建委《关于加强新建商品住宅家庭居室装饰装修若干规定(试行)》等。

  根据现行法规规定,涉及房屋装修、拆改结构的规章多,政出多门,职能交叉,多头管理、职能不明给执法管理带来困难。

  如改变房屋外立面,在非承重墙上开门、窗,改变使用用途的,由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管理;经营营业的由工商部门管理;违章建设由城管执法局管理;建筑内装修和房屋安全由建委管理;拆改燃气、暖气管道由市政市容委管理。

  - 问题

  目前,北京房屋安全存在诸多问题,主要表现:

  ●拆改房屋结构

  将承重墙拆除,在承重墙上开门窗,将窗下墙和阳台门同时拆除,严重破坏楼体的整体性,影响使用年限。

  ●私自增加荷载

  如在房屋顶上装广告牌、电信发射塔、搭建建筑物、安装太阳能热水器等,造成局部荷载过大,影响房屋防水。

  ●安全管理缺乏法规支持

  如每年房屋安全应该做检查,但有相当多的产权人不配合,锁门拒绝检查,导致全市漏查的房屋占房屋总面积1/4左右,多产权的房屋共有设施和部分的维修无人负责。

  ●装修打洞多引抗议

  2006年5月,潘家园百余居民抗议一住户拆阳台。

  2006年6月,石榴园一小区数十名业主抗议开发商和物业在楼房承重墙上打孔改造。而开发商称,施工手续完备,不存在安全隐患。

  - 链接

  房屋安全管理 18城市已立法

  北京市建委的研究显示,目前国内有18个城市就房屋安全管理立法30部。大体分两种情况:

  天津、成都、南京等地,法规中明确将拆改房屋结构、改变房屋用途列为备案和审批事项。如南京规定,未取得《房屋结构变动核准书》,不得拆改承重梁、柱、板和基础结构;不得在承重墙上开壁柜;门窗洞口不得超标准增加荷载。

  另有部分城市采取事后监督,如广州拟由物业承担房屋安全使用监督检查责任,房屋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对违法举报行为进行查处。采取类似模式的还有哈尔滨、开封等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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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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