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公积金租房首单诞生 给公积金租市场房算算帐——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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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沪公积金租房首单诞生 给公积金租市场房算算帐
2009年10月10日 08:49 来源:上海青年报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昨天是本市正式受理提取公积金用于租房的第一天,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各区县管理部都迎来火热的咨询场景,无论电话还是柜面,都有人不断进行咨询,记者发现,不少咨询者对程序很陌生,工作人员不得不花十几二十分钟来解释。由于申请材料不齐,以及担心此举影响今后的贷款额度,昨天成功申请者寥寥。不过,在闵行公积金管理中心,一名申请人仅用半个小时就办好所有手续,成为首位完成公积金租房的“尝鲜者”。

  【第一单】

  半个小时办完所有手续

  昨天,一中年男子在闵行区公积金管理中心,仅用了半小时就办好了所有手续,工作人员当场就作出“予以提取”的决定。据悉,由于材料齐全清晰,连本身“预案”的三个工作日“缓冲期”也省了。现场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拿到相关予以提取的证明后,该男子就已经可以去建设银行提取公积金了。

  下午的营业时间刚到,一位中年男子就来到柜面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租房。经了解,该男子是想提取公积金用于租赁廉租房。由于他所租的房子在闵行区,所以按规定到闵行这边办理手续。

  原来,在相关办法公布的第一时间,该男子就为此忙开了。“此前好几天,他就已经打过多次咨询电话,把所有需要的手续和材料都了解清楚了,所以今天绝对是有备而来。”工作人员表示。

  记者了解到,他的整个申请、受理手续仅用了半个小时就完成了。对于相关操作办法中提到的“三个工作日给予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回复”,闵行区的工作人员解释说,这针对的是申请人带来的材料不清楚时或有疑问时才需要三个工作日的确定时期,如果申请人的资料很齐全,就可以马上给予答复了。理论上,该申请人随后就能从建行提取相应钱款。

  【瓶颈】

  申请公积金租房难过发票关

  在长宁、徐汇、普陀、闵行等区县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昨天一早,也迎来不少专门就“公积金租房”一事的咨询者,其关注热点主要集中在申办手续和申请材料上。

  据分析,在未来,申请公积金租房的群体中,更多的将会是那些符合经济适用房条件和廉租房条件的人。本身一度被置于最多关注焦点的“租房费用占到家庭收入百分之二十以上”市场租赁户,申请比例或较小。主要问题,依然如前期所料的那样——难过“发票关”。

  来自一些房产中介门店的反馈来看,他们也并不看好市场租赁户会提取公积金用作房租。“除了新政刚启动,还不普及外,关键在于申请人很难按照《操作办法》的要求提供经房地产交易中心备案的租赁合同和付款凭证。因为一旦登记备案,房东就要交税。”一名房产专员何先生说道。

  事实上,由于开具发票需缴纳5%的税收,不少房东为了降低租房成本,事先已与房客约定达成一致,仅以收据代替。信泰房产专员卢先生也说,其实除了那些公费租房的人会索取租房发票外,一般租客并没有向房东索取发票的动力。而且,理论上说,如果要房东多缴税,那么租金势必水涨船高,转嫁到租客头上。

  “以前我租房,从来都是房东手写收据一张了事,如今,让房东去办理登记,开税单,人家未必肯啊,总归能省则省咯。”正在长宁区咨询的薛先生无奈地摇了摇头。

  虽然租赁合同备案证明、《税务机关代开统一发票》等规定给一些准申请人制造了些门槛,但公积金管理中心还是明确表示,这道程序确不可少。据称,这也是为了防止一些人利用房产中介来伪造租房事实,从而套取公积金。而且,房东与房客到交易中心去办理登记,也是为了保护双方利益,在一方出现侵权的情况下,可以有效地维护另一方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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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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