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脉保障房中六大“怪象” 缘何好心办不成好事(2)——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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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把脉保障房中六大“怪象” 缘何好心办不成好事(2)
2009年10月04日 06:57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怪象二:经适房被出租 “禁租令”成一纸空文

  经适房作为满足低收入群体住房需求的政策性房屋,政府明文规定五年内不得进行出租出售交易,然而有房产中介明目张胆挂牌出租,北京、广州、郑州等地均出现违规出租,“禁租令”成了一纸空文。

  点评:

  经适房出租现象屡禁不止,有人质疑申请者资格问题,也有媒体报道经适房出租是为了还贷,对此,专家认为不应该“一刀切”,应区别对待。的确,经适房出租牟利有悖于制度本身,远离了建房初衷,对于牟利者应该予以坚决打击,这点广州做出了表率,出手应该够狠才行,但对于以租养房,政府应该收回经适房,而将其划分到保障房其他领域(如廉租房),出现经适房出租说白了颇有房子找错了主人之感。在这方面恐怕还需要在制度和监管上共同下功夫解决才行。

  怪象三:生活支出比市区高 成本过高住不起

  “虽说能住上经适房是件让人开心的事,但生活成本太高挺让人挠心的。你看,各样肉菜拉平了大概每斤要贵8角到1元,一个月如果全在新街市这里买菜,三口之家起码要多一百元的开销。”一位住在广州金沙州经适房的业主如是说。廉租房住户也有称自己饱受交通不便之苦,平时根本不去市区。保障房生活成本被指太高住不起。

  点评:

  针对保障房生活成本太高,住户出现了住不起的现象,有学者分析,保障房选址出现问题,应该配合商品房项目配套建设,避免出现贫民窟。也有文章分析,保障房应该加个优惠,服务质量也不能忽略,相关的配套建设都应跟上。的确,保障房建设的初衷是为了解决低收入家庭住房,但不能单纯住房,毕竟生活除了生还要活,生活成本过高,保障房建设也就失去了原有的意义,不能只管建不管住,还需要通盘考虑,有全局意识,多站在居住者角度思考便会少些问题多些成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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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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