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新规:高档住宅小区违建要么拆除要么没收——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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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庆新规:高档住宅小区违建要么拆除要么没收
2009年09月22日 10:57 来源:重庆晨报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高档住宅小区违法搭建、挖地下室,这股“歪风”正得到遏制。昨日,记者从我市主城区住宅小区违法建筑专项整治工作联席会办公室获悉,市规划局、市国土房管局、市财政局联合出台的《主城区住宅小区违法建筑分类处置办法》,已于本月15日正式实施。违法建设“要么拆除,要么没收”!六类违法建筑必须拆除。强拆(回填)违法建筑所需费用,由违法建设当事人承担。

  被没收的违法建筑,通过三种方式处置,一是依法拍卖,二是拆除或回填,三是用于其他公益事业。此外,建设违法建筑的业主、参与违法建设的施工单位、纵容业主违法搭建的物业管理,都将受到相应的处罚。

  违法搭建行为“疯狂”

  据悉,我市部分住宅小区内,尤其是一些高档住宅小区内,出现大量修建违法建筑的现象:开挖地下室、侵占公共绿化空间、公共湖面、在屋顶大量搭建违法建筑等。有的业主甚至在自家别墅旁再建一幢、或拆除原房屋扩大重建等。

  这不仅影响居住安全、还侵害了他人权益。高档住宅小区越刮越猛的违法建设行为,引起了市领导的高度重视并做出批示。

  主要针对高档住宅小区

  《分类处置办法》此次主要针对高档住宅小区,比如花园洋房、独幢别墅、联排别墅。高档住宅区若被发现挖地下室、违法搭建等现象,有两大基本原则,“要么拆除,要么没收”!

  这样一来,让所有高档住宅小区的违法建设都受到依法处置,在我市尚属首次。市民如果发现住宅小区违法建设,也可以向所在地政府违法建设整治办举报。

  据悉,《分类处置办法》将适用至《重庆市城乡规划条例》出台为止。《重庆市城乡规划条例》预计明年1月1日正式出台,对违法建筑的处罚将更严厉。

  物管不作为也要挨罚

  据主城区住宅小区违法建筑专项整治工作联席会办公室相关负责人介绍,以后将对住宅小区违法建设采取更为严格的防范措施。

  如果物业管理公司对业主违法建设不加以制止,或给违法建设提供帮助的,将受到处罚。针对个别物业管理公司,在住宅小区违法建筑专项整治期间,没有认真履行物业服务企业职责的行为,近期市国土房管局已作出了取消参加评选市、区物业管理优秀、示范住宅小区的资格,并予以通报批评。我市还将对参与违法建筑设计、施工的单位进行处罚,目前市建委正在收集相关资料。此外,我市还将开展创建无违法建设小区和社区活动,由政府授牌“无违法建设的小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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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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