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住房困难户总体情况
77177户困难家庭
已有四成五享保障
广州市住房保障办副主任黄信敬昨日向记者介绍,在广州普查出的77177户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中,已有45.46%的家庭享受到政府提供的保障房。广州将在2012年前解决这7万多户低收入家庭的住房问题,实现“应保尽保”。
今年计划解决14100户在册城市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其中廉租住房保障对象1万户(实物配租2000户、发放租金补贴和租金核减8000户),经济适用住房保障对象4100户。
2009年,广州计划新开保障性住房项目21个、总建筑面积213.9万平方米,遍布天河、荔湾、海珠、番禺、白云、黄埔,其中廉租住房100.87万平方米、约17063套,经济适用住房113.02万平方米、约13451套,将确保或力争在年内开工建设,总计可提供3万余套保障房,其中廉租房占56%。
广州目前在建的2008年新社区项目5个,总建筑面积40.1万平方米,其中廉租住房5.6万平方米、856套,经济适用住房34.5万平方米、3448套。
已享保障房类型
廉租房保障
2960户 享受实物配租
23651户 享受租赁补贴
538户 享受租金核减
其中5321户在此期间实现脱贫
经适房保障
目前 已售2613套
年底前 再推2000多套
廉租房保障形式答疑
廉租保障有三种体现形式,一是实物配租,就是分廉租房给廉租户,二是租房补贴,就是对于自己租房不愿住廉租房的廉租户给予经济补贴,一般由住房保障办直接将钱给房东;三是租金核减,主要针对少数租住公房的廉租户,将他们10多元/平方米/月的租金核减为廉租房的租赁标准。
申购保障房各市条件比较
广州
①申请人及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具有本市市区城镇户籍,并在本市工作或居住;
②申请廉租住房保障的条件为家庭每月人均可支配收入不超过640元(即年均7680元)、人均居住面积小于10平方米,家庭人均资产净值不超过7万元;申请经济适用房的条件为每月人均可支配收入不超过1524元(即年均18287元)、人均居住面积小于10平方米,家庭人均资产净值不超过11万元;
③无自有产权住房,或现自有产权住房人均居住面积低于10平方米;
④未享受过各项购房优惠政策。
北京
①申请人户籍登记在本区,取得本市户籍满5年;②申请家庭上一年度家庭收入的标准:1人户家庭、2人户家庭、3人户家庭、4人户家庭、5人户及以上家庭,对应的年收入则分别低于22700元、36300元、45300元、52900元、60000元。③申请家庭总资产为1人户家庭低于24万元,2人户家庭低于27万元,3人户低于36万元,4人户低于45万元,5人户及以上家庭低于48万元。④家庭住房人均使用面积要低于10平方米,且申请人和家庭成员5年内没有出售或者转让过房产。购房面积按人均住房使用面积15平方米配售。(赖伟行、孔华、李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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