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大学中国经济研究中心学术委员会副主任霍德明表示,事件发展到现在为止,不应该叫“高明显”,应该叫“高暗箱”,甚至它是一种公开的暗箱操作。而一些相关部门很显然已经把“公开操作暗箱”当作是一种本职,这明显是对社会监督的一个挑战。对于数量达49000之多的所谓公示名单,有多少人会真的一个一个名字去查,这可能是当初公布这一个单子的相关人员没想到的。
国家行政学院法学部副主任杨小军认为,要解决经济适用房领域当中的这些不规范、不透明的现象,就要让社会公众,特别是经济适用房的受众主体参与进来,这样的话,所谓的暗箱操作,也就难以存在。另外,经济适用房从建设到以后的分配,它的全过程应该公开透明,接受所有经济适用房主体以及社会公众和媒体的监督。
信息公开原则要经得起质疑
网民一致认为,经济适用房申请人的真实信息不能借口个人隐私而不公开。经济适用房是一种具有社会福利性质的住房,社会福利所用的是社会资源,而社会资源是关系到社会每个人的大众资源。大众有权利要求分配者与申请人公布个人情况,以便于公众监督。
张鸿表示,对中低收入人群提供福利、保障,这是政府应该做的事情,但同时,“公开、公正、公平”的基准更应保障。三公原则里最重要的就是公开,一切都公开了,公正和公平相对来说就在社会的监督之下。如果有一个暗箱没有被公开的话,就可能产生“特殊身份证”事件,即特权。“六连号”等一系列经济适用房所暴露的问题,最大、最根本问题就是相关的层面没有做到完全公开。
张鸿认为,从这个意义上来说,网民能够查到18个“1”,能查到20个“0”这样一些“特殊”身份证号,应该要感谢信息的公开,如果没有这样的公开的话,我们可能也根本就不知道。“但是信息公开不是静止的,它是动态的。公开了以后,要经得起质疑,直到公众得到满意的答案为止。”现在不仅是“高明显”一个人,名单里还有20多个人的身份证号都是“0”。张鸿认为这个时候,需要“高明显们”站出来,告诉大家说自己的确是适合申请经济适用房或者廉租房的,相关主管部门才能洗清“不白之冤”。因为,公众要的不只是名单,更重要的是“内容”。
谣言止于事实真相,猜疑止于信息公开。有关部门已经给出了解释,但是公众的质疑却没有停止,因为“给出的解释无法充分地解释我们需要知道的真相,所以我们还是不明真相”。(记者:肖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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