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商品房按套内面积计价存疑:公摊监管缺位——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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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商品房按套内面积计价存疑:公摊监管缺位
2009年08月29日 03:16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中新网8月29日电(罗威)北京市近日出台规定,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新建商品房的预售或完成初始登记的现房销售应当按照套内建筑面积计价。这一改变北京楼市“惯例”的规定,一时间引起各方争论,其中对于公摊面积如何界定更是焦点。上海社会科学院房地产业研究中心学术部主任陈则明在接受本网专访时表示,“套内面积”房价并没让房价信息透明,公摊面积监管缺位是核心问题。

  对购房者来说,公摊面积就是个谜

  为什么要按“套内面积”计算房价?天津市房地产协会副会长徐保满说的非常清楚:“采用此种计价方式来计算面积是否与实际相符,购房者拿尺就可以自己在家测量;而按照建筑面积计价,外墙厚度以及公摊面积都是购房人难以测量的。”这种观点颇能说明政策取向。

  实际上,无论用何种方式计算房价,公摊面积对购房者来说都是个谜。按照“套内面积”计算房价购房者就不用关心公摊面积了吗?专家及业内人士表示,羊毛出在羊身上,开发商是不会负担公摊面积费用的。

  “按套内面积计价并没有解决实质问题。原因很简单,公摊面积还得由购房者来买单,而购房者还是搞不清楚公摊面积有多大,公摊面积有多大仍然是开发商测量的。分摊的公用建筑面积不仅包括电梯、楼梯、过道、走廊,还包括大堂、公共门厅、垃圾道、管道井、水泵房、消防通道、交(配)电室、值班警卫室、物业管理用房,以及小区绿化和其它辅助配套设施。这些设施质量如何、有无猫腻、十几项专业面积的计算和测量,购房者是搞不清楚的”,陈则明说。

  北京联达四方总经理杨少锋曾谈到:“我们一直在一线做房地产项目,我们经常发现有一些开发商利用各种手段在测量前做很多手段,一个百分点对一套房子可能没有太多的问题,但对于一个动辄几十万平米的小区而言,一个百分点就是非常大的利润。”

  根据当地媒体报道,在已实行按套内面积计价的广州,因公摊面积缩水而引起的商品房预售纠纷日益增多,公摊面积普遍“缩水”30%左右。

  公摊面积监管缺位是问题实质所在

  谁应对“谜”一样的公摊面积负责?陈则明认为,房产局应该对公摊面积负责。“房产局对购房者提供房产证,房产证要提供建筑面积、套内建筑面积以及公共部位与公用房屋分摊建筑面积的具体数字。房产证是你这套住房交易时的权威证件,所以房产局应对这些数据负责,”陈则明说。

  上海易居房地产研究院综合研究部部长杨红旭26日向媒体呼吁,按套内面积计价,如果没有有效的措施来约束开发商,则公摊面积容易“缩水”,看似保障购房者利益的规定,最后让开发商钻了空子。

【编辑:卢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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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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