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打赢了官司,但是整整6年了,下面的工人1分钱工资都还没拿到。”来自潮州的包工头林韦良顾不上夏日的炎热,还在广州为他施工队的兄弟们讨要工钱而四处奔走。
他们当年参与施工的房子还在,只是显得有点陈旧。本来法院于2003年就已经判决参与开发的房地产公司将200多万工程款支付给施工队,判后因该地产公司“赖账”而对其房产进行了查封。
2006年8月,林韦良带领施工队向广州市中院申请了强制执行,但却被告知法院于2003年查封的房产竟然遭到了房产商的变卖。
不幸遇“老赖”
记者通过广东省高院的判决书了解到,1999年,林韦良带领潮阳七建的施工队与广州金居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简称“金居公司”)签订施工合同,约定将广州市海珠区云桂大街某楼盘发包给潮阳七建承包施工。
工程完工后,金居公司于2003年1月支付了施工方747万工程款,然后以建筑质量、工程进度和发票等问题而拒绝支付剩下的539万余元工程款。
于是,潮阳七建以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为由将金居公司告上法庭,要求金居公司支付剩余的工程款项,同时向法院申请被告财产保全。广州市查封了金居公司“嘉宏阁”除已预售、抵押和被查封全部房产,包括负一层、三层全层以及第二层的201—205商铺。
被查封房产遭变卖
2005年7月,广州市中院判决金居公司向潮阳七建支付工程款266万元,。2006年6月,广东省高院终审此案后决定维持广州市中院原判。林韦良和施工队的兄弟本以为讨薪之路到此可以告一段落,但是,金居公司却一直未能履行法院的判决。
苦等未果后,无奈的李朝顺向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此时他才发现之前由法院查封的“嘉宏阁”已经遭到了变卖。
记者通过广州市国土资源与房屋管理局获悉,金居公司在广州市中院查封后,将“嘉宏阁”的房产进行了转让。
广州市国土资源与房屋管理局事后承认,自身在对涉案的预售合同进行备案登记时存在工作疏忽,导致已被法院查封的房产办理了预售登记。2008年3月,广州市国土资源与房管局撤销了“嘉宏阁”的部分商铺的合同备案登记。
林韦良回忆,当时广州国土资源与房管局告知房子可以找法院拍卖了,“当时回来告诉等钱的工人,大家都高兴坏了,好好喝了一顿。”
然而,高兴太早的他没有料到:一年多过去了,欠款还是未见影。“法院以‘涉及纠纷’为由,一直没有进行拍卖。”
“近百工人的工资被拖欠,这笔钱都等了6年了!”林韦良显得很无奈,“不知道找谁去要?”
广州市中院相关负责人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目前他们正在了解情况,核实后会尽快对此案做出答复。 (记者/杨大正 实习生/满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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